论十大关系

随着广大农民不断地加入合作社,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是重新考虑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经济关系。1956年,毛泽东在文章、讲话和报告中多次谈到这一问题,使得他与党的关系更加紧张。毛泽东还谈到与斯大林的区别,在毛泽东看来,斯大林的发展模式未能考虑到计划经济与执政政府之间的复杂关系。毛泽东在延安时期就考虑过这一问题。他在1956年的文章《论十大关系》和稍后的《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对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与生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重新思考,并考虑了技术专家和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定位。

随着第二个五年计划进入讨论和酝酿阶段,毛泽东亟须解决这样一个实际问题:在国内资本缺乏、又无法引进外资的情况下,国家如何积累资本?他认为,苏联体制最让他无法认同的就是压榨农民,让农民来承受国家工业化的巨大成本。中国在1953年实行的也是这一体制,而且党内主张发展经济的意见还想影响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制定,希望将他们原先主张的政策继续加以实行。毛泽东则认为,农民是社会主义事业最坚定和最强大的支持者,但与城市居民相比,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能够享用到的商品却在逐步退化。城乡生活差距的拉大,让毛泽东感到无法忍受。

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对社会主义经济规律进行了深入的思考。这篇文章的最重要之处在于,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发展准则进行了重新论证。按照经典的马克思主义(包括斯大林主义)理论,最重要的经济和社会关系是生产力(机械、工厂、电力等生产能力)与生产关系(剥削和组织方式,比如雇工、奴役等等)之间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者一般认为,生产关系完全由生产力水平决定。比如,典型的资本主义需要工业用工制度,以便资本家能够获得最大利润;封建主义需要由地主主导的地租制度,这样获得的利润虽然在经济效益上不高,但能够强化权力,诸如此类等等。作为一名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也接受这些基本的理论要素,但在文章中他却得出了完全相反的决定关系结论。毛泽东认为,在中国所处的历史条件下,生产力不能单纯地决定生产关系,相反,应该是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水平。所以,既然中国的生产力水平落后,就需要采用先进的集体化生产关系来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在把理论转换为政策的过程中,毛泽东认为必须彻底转换生产关系,绝不能像党内很多正统的经济学者鼓吹的那样,只追求生产力的发展。在农村地区,这意味着集体化应该成为提高生产力的方式;在城市,则意味着彻底改变工厂组织形式,加强工人在管理中的参与。总之,相比目前实行的制度,必须更加紧密地结合农村和城市经济,工业的空间布置必须重新规划,不能完全集中于城市,还需要向农村地区扩散。这样,工业生产中的社会关系与农业生产中的社会关系的联系将更加紧密,不仅社会革命能够得以实现,经济也将得以发展。

围绕毛泽东的这一阐述展开的争论非常激烈。首先,它颠覆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决定关系——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而非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意味着党在指导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必将弱化,而这将对党构成直接打击。另外,之前的发展政策一直以城市重工业为重心,而现在毛泽东却要改变这一点。其次,按照毛泽东的这一理论,生产力的发展只能依赖于革命群众的意识和行动,通过后者来克服生产力的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物质条件上的局限,而这是否可行还值得怀疑。再次,毛泽东对这一理论的阐述已经介入到了本应由技术专家负责的事情当中,并批评后者的工作重心过分倾向于城市和所谓的精英阶层(“资产阶级”)。这一理论阐述所设定的斗争路线,很快在党内各界和广大群众中间以斗争的形式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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