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于《新青年》事,总不赞成分裂。商议好了出两种亦可,同出一种亦可。若是分裂而抢一个名称,若是与《新青年》有关的人都争起来,岂不同时出十几个《新青年》,岂不是一场大笑话!我觉得你和仲甫都不是一定要抢《新青年》这个名称,还是主义及主张有点不同的缘故。如果主张相同,在哪里办,哪一个人办,成不了什么问题。但是我觉得你们两人都有点固执。仲甫一定要拿去广东,你一定要拿来北京,都觉得太拘了一点。总之,我的意思不拘《新青年》在哪里办,或是停办,总该和和气气商量才是。而且兄和仲甫的朋友交情岂可因此而大伤?《新青年》如演起南北对峙的剧来,岂不是要惹起旁人的笑死?此点愿兄细想一想。我不是说仲甫应该主张在粤办,你不应该主张在京办。不过仲甫的性情我们都该谅解他的——他的性情很固执——总之我很愿意你等他的回信再决定办法。如果你们还是各立于两极端,我想我们只有两个办法:一个办法就是大家公决劝你们二位(恐怕劝也无效)都牺牲了《新青年》三个字吧!停办了吧!一个办法就是听你们两位一南一北分立《新青年》,我们都不好加入哪一方。这种结果都是宣告了《新青年》破产。我个人的主张虽与仲甫的主张相近,但我决不赞成你们这样争《新青年》,因为《新青年》如果是你的或是他的,我们都可以不管。如果大家都与他有点关系,我们也不应该坐视你们伤了感情
钱玄同在1月29日回复胡适的残信里则赞成分裂。他说《新青年》的成立是自由的结合,现在意见既然不合,自然应该自由分家:
与其彼此隐忍迁就的合并,还是分裂的好。要是移到北京来,大家感动[情]都不伤,自然不移;要是比分裂更伤,还是不移而另办为宜。至于孟和兄停办之说,我无论如何,是绝对不赞成的;而且以为是我们不应该说的。因为《新青年》的结合,完全是彼此思想投契的结合,不是办公司的结合。所以思想不投契了,尽可宣告退席,不可要求别人不办。换言之,即《新青年》若全体变为《苏维埃俄国》的汉译本,甚至于说这是陈独秀、陈望道、李汉俊、袁振英等几个人的私产,我们也只可说陈独秀等办了一个“劳农化”的杂志,叫做《新青年》,我们和他全不相干而已,断断不能要求他们停办。
1921年2月上旬,《新青年》编辑部在法租界被搜查,并被勒令停办。2月15日,陈独秀分别致信胡适和周作人、鲁迅,通报《新青年》将移广州出版。他在给胡适的信上赞成胡适另办一报。我们不知道胡适对陈独秀把《新青年》移往广州出版的态度如何,但是胡适显然坚持要把《新青年》移回北京。有关这点,可以用周作人2月下旬接连写给李大钊的两封信来作为佐证。周作人表示赞成《新青年》分裂,《新青年》就交给陈独秀,胡适则应该另起炉灶。他25日的信说:
来信敬悉。《新青年》我看只有任其分裂。仲甫移到广东去办,适之另发起乙种杂志,此外实在没有法子了。仲甫如仍拟略加改革,加重文艺哲学,我以力之所及,自然仍当寄稿。适之的杂志,我也很是赞成,但可以不必用《新青年》之名。《新青年》的分裂虽然已是不可掩的事实,但如发表出去(即正式的分成广东、北京两个《新青年》),未免为旧派所笑。请便中转告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