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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拿《玫瑰的名字》作书名的作者自然应该坦然面对书名的多重解读。作为一名经验作者,我曾在《玫瑰的名字注》一书中写到,我之所以选择这个书名,正是要让读者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玫瑰这一形象的内涵太丰富了,以至于到如今它已经显不出任何内涵:但丁的神秘的玫瑰17、‘去吧,可爱的玫瑰’18、玫瑰战争19、‘玫瑰,你病了20、‘太多人绕着玫瑰转圈圈’21、‘玫瑰即使换了名字’22、‘玫瑰就是玫瑰就是玫瑰就是玫瑰’23、玫瑰十字会会员24……”《玫瑰的名字》收尾是一句六韵步组成的拉丁诗行:“Stat rosa pristina nomine, nomina nuda tenemus.”(“昔日玫瑰以其名流芳,今人所持唯玫瑰的名字”),出处是贝尔纳·德·莫莱的《论厌世》 25。有一位学者发现,在这首诗的一些早期手稿中,“昔日玫瑰以其名流芳”中的“玫瑰”其实不是“玫瑰,”而是“罗马”(Stat Roma pristina nomine)。这也是可信的,因为罗马和诗的其他部分以及诗中提及的消失的巴比伦是相一致的 。26这样说来,如果我当初读到的是莫莱诗的另一个版本,我的小说的书名也许就会是《罗马的名字》(而由此沾上法西斯色彩)。
然而书名确实是《玫瑰的名字》,而我如今也明白了,要想消减“玫瑰”这一词所能引发的无穷无尽的隐含意义有多困难。我当初的意图也许是让可能的解读不断衍生,以至于任何一种解读都会变得无关紧要,由此我引发了一系列庞杂、不可避免的诠释。然而文本已经遥遥在外了,作为经验作者的我唯有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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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给《傅科摆》中的一位主要人物取名为“卡素朋”时,我心里想的是艾萨克·卡素朋 27,他在1614年证实了《赫尔墨斯文集》是后人杜撰的。这位伟大的语文学家的发现和我笔下人物最终的发现之间有相似之处。我知道能意识到这一点的读者人数会很少,但我同时也知道,就文本策略而言,这样的知识并不是至关重要的。(我的意思是,即便对历史人物卡素朋一无所知,读者照样可以读我的小说,同时理解小说人物卡素朋。许多作者喜欢将一些特有用语放入他们的文本中,为的只是少数一些有经验的读者能够意会。)在完成我的小说之前,我偶然发现,卡素朋同时又是乔治·艾略特的《米德尔马契》中的一个人物。我几十年前读过这本小说,但写书时已经不记得了。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位标准作者,我会试着防止读者联想到乔治·艾略特。在第十章,英文的翻译有以下一段贝尔勃和卡素朋之间的对话:
“顺便问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卡素朋。”
“卡素朋。那不是《米德尔马契》中的一个人物吗?”
“我不知道。有一位文艺复兴时期的语文学家也叫这个名字,但我们之间没有亲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