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本和诠释者(4)

认识到一份文本的意图意味着认识到一个符号策略。有时候我们可以根据由来已久的文体惯例来探测符号策略。如果一个故事以“从前……”开始,我就不妨认为这是一个童话故事,而故事所描绘和设定的标准读者是一个小孩(或是一位很想以童真心态回应这个故事的大人)。自然,这个故事的基调也许是反讽,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就应该以一种更精微细致的方式去阅读随后的文本。但即便是随着文本的展开,我们能清楚看到这份文本应该以这样的方式去阅读,我们仍须记得,这份文本假装以童话故事的形式开头。

当一份文本像装在漂流瓶里的信笺一样被发送到世界里,也就是说,当一份文本的创作不是为了某一个人,而是为了一个读者群体—我这里所指的不仅是诗歌或故事,而且是像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那样的书—作者知道,对他或她的作品进行阐释的依据将不会是他或她本人的意图,而是一套不同因素相互作用的复杂的策略。这套策略同时也牵涉到读者,以及他们阅读和运用作为社会财产的语言的能力。所谓“社会财产”,我指的不仅是有一套语法规则的特定语言,还有这种语言的运用所产生的整套百科全书式的知识:这种语言所衍生出来的文化惯例,以及对使用这种语言的诸多文本(包括读者正在阅读的这份文本)所作阐释的历史。

阅读这一行为必须综合考虑所有这些因素,即使任何一位读者都不可能对它们完全熟知。因此,每一个阅读行为都是一项复杂的交易,交易的一方是读者本人的能力(读者的世界知识),另一方是某一文本所设定的、以较“经济”的方式—以既能增进对文本的理解和欣赏,同时又有上下文语境支持的方式—阅读文本所需具备的能力。

一个故事的标准读者不是经验读者。当我们阅读一份文本时,经验读者指的是你、我、任何人。经验读者以多种方式进行阅读。没有法律规定他们必须如何阅读,因为他们常常把文本用作承载他们自身激情的工具,而他们的激情,或源于文本之外,或仅仅是被文本偶然地唤醒。

有的读者会以经验读者的方式,而不是以标准读者的方式来阅读我的作品。让我举几个这样的有趣例子。我的第二本小说《傅科摆》出版后,一个多年不见的童年好友给我写了封信:“亲爱的安贝托,我不记得告诉过你我可怜的叔叔和阿姨的故事,但你却把它写进小说,实在是太冒失了。”在我的小说里我讲述了某一位查尔斯叔叔和凯瑟琳阿姨的几段经历。在故事中他们是主人公杰可波·贝尔勃的叔叔和阿姨。不错,这两个人在现实生活中真的存在。我讲的是一个发生在我童年时代的关于我自己的叔叔和阿姨的故事,当然我对细节做了修改,我叔叔阿姨的名字和小说人物的名字也不相同。我回复我的朋友说,查尔斯叔叔和凯瑟琳阿姨是我的亲戚,不是他的(因此我对这个故事享有版权),况且我甚至连他有一个叔叔或阿姨都不清楚。我的朋友道歉说,他进入故事进得太深了,故事中的一些事件他仿佛认出也曾发生在他叔叔阿姨的生活中。这也不是不可能,因为在战争年代(我的故事所追忆的那段时期),不同的叔叔和阿姨们可以经历类似的事件。

我的朋友到底是怎么了?他在我的故事中搜寻一些东西,而他找到的却是他的个人回忆。他不是在阐释我的文本,而是在使用它。当然,拿一份文本作为白日梦的材料,并不是不可以;我们都经常这么做—但这不是公众行为。以这种方式使用一份文本,意味着把它当做自己的私人日记,任思绪在其中游荡。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