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大学进行的这项研究表明,参与研究的学生中有82%的人“记得”从未出现过的词,但这些词却与前面出现的词有主题上的关联,譬如“昆虫”。相比75%的正确记忆率而言,如此高的错误率真是令人瞠目结舌。换句话说,认知错误强大到让我们对从未出现的事物的“记忆”超过了真正出现过的事物。
在日常生活中犯下的这些错误,往往容易被人忽略,毕竟像记错了一个词这样的错误能造成多严重的后果呢?但是请想象一下,如果在受审过程中你作为证人被问到有关目击嫌疑犯的情况时无意中给出了错误的记忆,这种“记忆”是不是会影响你作证的准确性,如果嫌疑犯和真正的罪犯具有部分共同点,比方说相似的胡须,这样会不会造成错误的指认呢?如果这有可能发生的话,概率又有多大呢?
伊丽莎白·洛夫特斯是心理学界最有创意的实验者之一,她将在加州大学欧文分校研究目击证人的记忆认知错误作为毕生事业。在这些实验中,她模拟了入室抢劫、交通事故和其他常见的意外,并在事后对目击者的记忆进行测试。令她不安的是,实验结果显示这种错误记忆出现的频率不仅在目击者人群中颇高,而且审问方式中非常细微的变化也可能成为目击者记忆发生改变的诱因。
在一个著名的实验中,洛夫特斯为目击者们展示了两车相撞却无人伤亡的车祸场景。她问其中一半的目击者:“这辆车撞上另一辆车时的速度是多少?”然后,她又问另一半的目击者:“这辆车猛撞上另一辆车时的速度是多少?”听到“猛撞”这个词的目击者对时速的估计竟大大高于听到“撞上”这个词的目击者。可见,即使场景并非亲眼所见,但一开始他们的大脑就被洛夫特斯的问题所引导,出现了类似于“玻璃爆裂”式车祸的错误记忆。
心理学家将这种认知错误命名为“倒摄干扰”(retroactive interference)—指在经历事件之后所接收的信息对记忆的影响。洛夫特斯给它起了一个更朗朗上口的名字—错误信息效应(或误导信息效应)。她认为,语言上非常细微的变化都能引起记忆上的巨大差异,而这往往使案件的目击者根据错误的信息做出错误的指证。
近年来,由于目击者的错误证词而造成大量错误定罪的现象逐渐露出冰山一角,“清白计划”因此诞生,它是一个致力于帮助被错误定罪的人通过脱氧核糖核酸(DNA)测试脱罪的组织。在该组织的努力下,已有250人通过各种方式证明了自己的清白,并在终审时成功脱罪—其中有190件案件都是以目击者的错误描述为基础定罪的。也就是说,在这个示例中,有将近75%的错误审判都可以归咎于目击者错误的记忆(当然,前提是假定这些目击证人并非恶意攻击被告)。而在很多国家,善良的人们通常都无法容忍法律竟然允许“有罪”的人逍遥法外,逃脱法律的制裁,这往往是有罪推定的重要思维惯性和误导诱因。
两种著名的认知错误:可得性启发法与锚定效应
请在以下三组词中选择正确答案:每年,更多美国人死于原因(a)还是原因(b)?
1.(a)谋杀 (b)糖尿病
2.(a)谋杀 (b)自杀
3.(a)车祸 (b)胃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