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社会契约(三):卢梭(1)

社会契约理论家卢梭:与霍布斯及洛克比较

一望而知,卢梭是与霍布斯及洛克非常不同的一种社会契约理论家。卢梭对政府的形式虽多保留,但其政治思想有霍布斯所无、在洛克也只隐约可索的一些革命含义。这些革命性的含义是什么,往往难以确言,但所有研究卢梭的人,无论赞成他或反对他,似乎都同意卢梭有其危险之处。卢梭政治思想危险之处,或许不在于《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与《社会契约论》中正式具呈的政治理论,而在于这些著作背后关于人与社会的那种认定。此中关键是,卢梭认为没有必要使用社会契约这个理论设计来解释人当初如何脱离自然状态而进入公民社会。我们在进入社会契约这个主题的章节里,起首即指出,霍布斯会有那样的政治理论,是因为他深信一般的社会生活是十分脆弱的。拿掉作为立法者兼执法者的主权者,结果将是重返丛林法则那种自然状态。洛克则没有那么断然。洛克有心限制政府的权力范围,因而认为自然状态里的人可能比霍布斯主张的要合群一点,然而他也相信人总是会自愿设置政府(虽然是有条件的设置),这显示洛克还是有点不愿完全相信人是自然合群的。洛克的信息似乎就是英格兰1688年革命的信息:一个社会失去主权者,仍能存续,但最好不要太久才再找到一个主权者,因为没有主权者的生活是险象环生的。卢梭一出,有关人的自然合群性的谈法整个彻底改变。人类社会强韧之至,虽然像丛林,也不会崩解。

卢梭认为,社会其实已经自我分裂交战,却依然屹立。社会契约国家成为一个十分吸引人的命题,即拜他这个观念之赐。社会何以离析而仍然屹立,卢梭其实没有提出任何真正的解释。他只视之为一个既成事实。然而,导致革命可行者,就是这项既有事实。反对革命,尤其反对社会革命的标准论点,是说你一旦开始改变任何一件重要事物,一切随之改变,社会与政治秩序也退化成某种原始混沌状态。保守思想家通常强调社会极为复杂,大枝小节息息相关,因为他们要我们认为,由于一切彼此相关相连,你一旦剧烈改变一个社会的某个层面,等于开始拆解那个社会的整个质地。(柏克是这类保守派的出色代表。)持此想法者,对革命都避之唯恐不及,非到绝对必要,不会同意任何变革。但是,如果社会的质地比保守人士主张的要强韧得多,则革命未必是无政府乱局的序曲。基于对社会稳定本质的这种信念,革命变成可行之事,在革命派看来,甚至是必然的选择。与中世纪的千禧年说法对照,可以更清楚一点。中古千禧年论者说,有一天基督与圣徒将重返人间,在善恶大决战(Armageddon)之后打败渎神势力,一同作王一千年。这场大战后,剩下的活人不会很多,因为恶势力人数不可胜数。此中隐含的意思是,获得罪谴的人占世上绝大多数。也就是说,只有付出世界大部毁灭的代价,人间才能改过换新。这不是近代意义的革命。也许除了最极端者,没有哪个革命者会想要为了重造世界而将世界毁灭殆尽。

社会本质上强韧的观念,为政治革命增添一个新层面。如果社会强韧如近代社会理论所说,那么,不用一个同等强韧的东西——近代国家,将无法重塑这社会。前近代革命与近代革命的差别,可以美国独立革命与法国大革命的差别为代表。以美国独立革命而论,社会革命已经发生,政治革命只是加以认可而已。到1776年,此地已存在着一个社会上与政治上都相当先进的政治阶级,这个阶级眼看其地位与权利遭受乔治三世的政府威胁,就发动革命。1776年,美国的革命者决然没有打算透过政府来重塑那个社会的意思。证据是,美国独立革命出现扩及社会革命的迹象之际,上述政治阶层及时运作,使一部新宪在1789年获得批准,该部新宪的设计宗旨,明确就是要维持现有的财产关系。相形之下,法国大革命进入激进的雅各宾阶段,运用国家权力重塑社会建制。要重塑一个根深蒂固的社会秩序,实非恐怖统治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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