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与宝物(2)

藏经洞的打开是在1900年,待到1907年,那方寸之地早已被翻腾过多少遍了,如果有值钱的东西早就被掳走了。假设这堆什物中有王羲之的字或吴道子的画,王圆箓再愚昧也不至于轻易脱手,哪有斯坦因的份。再说,敦煌在中国的腹地,斯坦因从哪儿出境都不易,路途遥远,又没有飞机火车可搭乘,交通工具基本就是骡马大车,四处茫茫原野或戈壁,如果碰上强人剪径是没地儿躲的。我想,如果遇上强人,他们觑中的一定是洋人口袋里的钱财,而不是那一车车中国的“破烂”。那时节,这样的老古董肯定比今天容易寻觅,也相对好搜集(估计造假也没有今天这么猖獗,造假只有在成为一个产业链时,才有利可图)。也没听说有什么歹人潜入莫高窟盗宝。也许多少年之后,我们的后辈写穿越小说,会编出敦煌盗宝记这样的故事来,在这样的故事中,莫高窟周围一定有城管巡逻,甚至有武警把守,但斯坦因到来的时候,藏经洞只有王圆箓一人把守,他外出时,一扇木门和一把铁锁,仅此而已。

据说王圆箓还是有一些眼光的,或者说有些嗅觉,感觉到藏经洞里的这堆什物可能有价值,当然,所谓有价值也是指文物价值,不是宝物价值,如果是宝物,他早就秘而不宣,拿去换银子了,省得到处化缘来盖他的道观太清宫了。他曾向地方的各级行政长官通报了数次,得到的答复是就地保管。这中间,有一位道台,还对比了王圆箓呈上的写本,认为那上面的书法不如自家写得好,关注的是其书法学上的意义。

在现代汉语词典里,文物的概念和宝物的概念是不同的,分开的。在现实生活中,这两个概念是交叉的,有时是等同的,难分难舍的。

宝物是独立的,不需要衬托,无论在珠宝店,在博物馆,还是私家收藏那里,都会射出耀眼的光芒,让所有的人眼前为之一亮。文物是要在一定的知识背景中,在一定的语境里才有价值。今天来看,莫高窟的一切,哪怕是一抔黄土都是宝贝,可是那时节,莫高窟几近废墟,只有王圆箓(或许还雇一两个人)在那里忙碌,清理。谁也不认为藏经洞里的这堆什物有多么重要的价值。这跟卞和献璧不同,和氏璧是宝贝,楚王或楚王的近侍、玉工等有眼无珠,不识荆山之玉。而敦煌的情形与此不同,那些纸本和经卷只有在现代考古学、人类学、民俗学、语言学和宗教研究者的视野中才有价值,所以要等到斯坦因和伯希和等人的登场,才显出意义来。

这是很悖谬的事情,王圆箓和斯坦因造就了敦煌学,却同时背负了罪名,如果当初王道士发现藏经洞后,胡乱处理,甚至烧纸取暖,反倒不会有人指责,王道士只是无数道人中较为寻常的一个。或者说斯坦因拿走这些,没有送回英国,中途不测,文物失散,也不会有人指责。事实上,他多次考察西部中国,在没到敦煌之前的1900年,已经在从喀什到和田的途中搜集了大量的文物,如陶片、钱币、金属器皿、简牍、写本、画像等等,若没有敦煌学的崛起,则可能他的这些占有,没有多少人会记得或提及。在国人眼里,他最多是一群西方探险家和考古学者中面目模糊的一员。然而有了敦煌学情形就不一样了,或者说敦煌学越显赫,他们身背的罪名也越重。其实,敦煌学并不是必然会有的,这是意识历史或者观念历史的产物,正是斯坦因和王道士的偶然相遇,给了历史以产生敦煌学的机遇,当然还要有伯希和的跟进和法国汉学研究的兴盛,否则,以中国(或大清)当时的情形而断,恐怕这类文献资料被毁弃和埋没的情形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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