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革”经历(8)

开始我对这场变故接受不了,曾连续在家躲了几天不出门,不愿见人。之后我想,不管怎么说我父亲这种情况还得算党内矛盾,与政协大院内及社会上涉及“国民党反动派地主富农资本家”之类的固有敌人不同,我与他们子女也还是有区别的,因而我没有必要太自卑。有了这种想法,我尽力让自己表现如常,有时甚至还更夸张一些。但是很快就发现这不过是自欺欺人加自作多情——随着我父亲的“被揭露”,我已经被划入另册了,我与曾经被我欺负过的“黑五类”同学其实是同类人!于是我转而慨叹党的“出身不由己,重在个人政治表现”的政策落实出了问题。继而又觉得自己施害“同类”的行为被看了笑话,我开始——也只是为此——感到了羞愧。

1971年“9·13”后,个人崇拜的神话破灭,禁锢人们思想的枷锁很自然地松动了。这时我已成年,经过了上山下乡又回城当了工人,与许多人一样,对自身经历和国家发生的事有了自己的想法,已经不再认可关于“文革”、“阶级政策”等等宣传了,在内心深处,对于人为以阶级划限,确定远近亲疏,制造并任意扩大贱民阶层(黑 ×类)的政策 深感厌恶,我已能够确认“文革”初参与的对同学、师长、邻里的恶行是完全错误的。但是,忏悔只在心中,我还是没有勇气把话明确地说出来,向他们当面道歉。

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后,中央的政策是彻底否定“文革”,但许多问题尚没有搞清,社会对“彻底否定”也远未达成共识。例如,许多“文革”初期施害,后来也曾受害的人,往往仅以受害者的面目示人或被示于人,比如当初的老红卫兵(济南的“黑字兵”),其实就是“文革”打砸抢的始作俑者,但在清理“三种人”阶段却被剔除在外。这不符合真相,仍然是歪曲的历史。对于“文革”中那些纯粹的受害者——例如我的经历中那些师长、同学、高邻——而言,这比往他们伤口上撒盐好不了多少。再如所谓“不纠缠历史旧账”、 “(历史问题)宜粗不宜细”的提法,如果是受害者在得到真诚道歉后发自内心的回应,那才是值得肯定的;假使加害方对受害者没有实质性的抚慰,反而提出这样的要求,那么对他们无疑是又一次刺激,和解的指望除了变成奢望还会是什么?又如以动机论来开脱发动“文革”的罪责,似乎也被不少我们这类曾加害于人的红卫兵借用,自我麻痹,讳疾忌医,甚而以攻为守,反过来质疑真相探讨者的动机。其实动机论不仅是“文革”的一个思想根源及理论依据,也曾是“文革”整人的技术手段——对不合己意的言论斥之以“别有用心”、“动机不纯”,再对言者论者加以迫害。值得庆幸的是我的思想没有被这些东西统一,我用自己的脑子想了几回问题。虽然“文革”是一个太大的课题,不是我的研究领域更非我个人能力所及,但作为经历者,在过了快半个世纪以后,面对后辈的追问和良心的拷问,我没有勇气装没事人似的泛泛斥责“文革”,闪烁其词也不过是自欺欺人,我必须面对,必须就自己的罪错 向受害者道歉,向逝者在天之灵忏悔。

我曾经向张念泉等同班同学当面道过歉。虽然曾受过我的伤害,虽然“文革”改变了他们人生进程的应有轨迹,虽然他们有足够的理由怨恨我以及当时的社会,但他们无一不转而安慰我,反倒劝我应该历史地认识和对待“文革”中的自己。我感觉到了人性的差距。如果不公开地向其他曾遭我伤害,且已逝去、不能面见的同学、师长、高邻忏悔,就无异于对他们家人亲属继续隐瞒,我就无以感谢那些善良的同学的宽宏大量,更无以拯救自己的灵魂。我深知迟来的道歉并不能折抵加于他们的伤害,但我仍然冀望他们在天之灵及其家人亲属感受到些许慰藉!

衷心祈愿“文革”历史不再轮回,我们的后代永不重复我们的童年,人人享有免于恐惧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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