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和简单之间的对比不仅仅体现在街道上,同时也体现在会计室内。
在这里,店员坐在高高的凳子上,用羽毛笔在本子上草草地做着记录;搬运工则扛着麻布袋、板条箱和大桶子进进出出。 25年前,亚当·斯密就在《国富论》中提出了劳动分工的概念;但 1/4个世纪过后,在这座城市里,商业社会依然没有走上专业化道路。工匠只销售自己生产的产品,除此之外,整个经济还是综合性商人(general merchants)的天下。
历史学家乔治·罗杰斯·泰勒(George Rogers Taylor)写道:“他们的触角几乎伸到了各种经营活动。”每个会计室的老板(也许还有两三个合伙人)都会买卖货物,并拥有运货的船只,而且货物的存储仓库就是办公的地方。他将这些商品批发给城市和村庄内生意规模较小的综合性商人,或者通过自己的店面零售,并且在自己的客户中建立起信誉。他并不专门提供特定的产品,而是尽可能买卖所有商品。
综合性商人同时也采用期票和汇票进行交易。当时现金非常稀缺,英国法律禁止向殖民地出口硬币(金币和银币这些贵重金属硬币的价值和其面值相当),也禁止殖民地自行铸造硬币。美国人所使用的硬币大多数来自于和加勒比海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尤其是西班牙元 和他们1/8元的硬币。当美国开始铸造自己的硬币时,国会规定新的1美元等同于西班牙的1银元,以保证顺利过渡。 19世纪初,在纽约的俚语中,1/8元的硬币(等值于 12.5美分)被称为“先令”。在1857年前,西班牙的 1/8元硬币一直在美国合法流通。
不管怎样,银币难以到手,所以美国人只能用非正规的东西来凑合。例如汇票就是一种由商人出具的债务证明书,其欠款方位于遥远的地方,最常见的就是在伦敦。在伦敦欠有资金的纽约人会购买该凭证,买家之后将凭证邮寄到大西洋彼岸,并且指示卖家的债务人支付给自己的债权人。采用这个方法后,硬币和最后的信贷结算只要在本地(这种长途交易的任何一端)就能进行。但这种体系完全是个人化的,难以预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信任。由于这些风险的存在,汇票买家所支付的资金常常要低于其面值,从而抬高了大家的成本。而在当地,商人们通常通过期票来进行支付,即承诺在某个具体的日期支付款项,并承担一定的利息。期票的受让方可以进行背书,再使用该期票来支付自己的债务。但标准的法律文书上写着“依照商人们的惯例和习俗”,等到约定的日期,如果第一个签发期票的人拒绝支付,背书者就会被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债务。请注意,(至少在纽约)这种标准的法律文书反映出期票到期未付的情况有多么普遍。但在之后的几十年内,期票仍然是主要的支付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