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所有制就是一种“排他但不交易”的制度。在部门所有制下,各个行政性产业部门“排他”劲头十足,计划、投资和经营,一路排他下来,形成一个个“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部门经济”。在这些部门经济之间,只争夺投入,而从不比赛产出,更不比赛效益。部门间真正比赛的,是所谓“政绩”,是实际控制资源的规模,是部门调动资源的方便,是部门内的福利。而社会甚至无从知道,所有被“争夺”到部门盘子里的资源,如果在市场交易体制下可以产生怎么样的经济效益。以电信网络而言,十几个部门的专用网络,在“排他而不交易”的体制下关门建设十几年和几十年的结果,就是几乎每个专用网都拥有“剩余”传输能力。可惜的是,这些能力既不向部门外用户出售,也不发生相互之间基于价格机制的调配。唯一可向社会用户提供电信传输服务的是中国邮电部门。但是所谓的邮电“公用网”,其实同样也是由行政办法把社会用户划定为其独特的工作范围,凭计划或政策获取资源,与其他部门专用电信专网被行政命令规定只为特定部门提供网络服务的性质,没有什么根本的不同。最重要的是,各个网络之间,并存但从不彼此展开市场竞争。
上述“并存而不竞争”的电信格局,到1994年应该是被打破了。是年,国务院做出形成竞争的中国电信市场的决策,决定设立可与中国邮电展开全方位竞争的第二家国有电信公司—中国联通。可圈可点的是,中国联通从第一天起就被授予电信基础网络的经营权。从全球眼光来看,中国决定在电信市场的传输网络层次引进竞争机制并不晚,因为1994年香港特区也就刚刚开始发放第二块本地固线网络的牌照,新加坡在电信竞争方面还没有动静,日本、法国和澳大利亚也刚刚开始启动第二电信网,而德国仅仅开放了移动电话的数家竞争,要到1997年才将发出第二块固线电话牌照的事情提上日程。
但是,4年时间过去了,中国还是远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电信市场。到1998年,中国联通仅仅占据手机市场的5%,形成几万门市话能力(真正放线经营的不足几千户),总体业务规模大约只及中国电信的1%。政府虽然授予中国联通固线长途和市话的经营权,但这家第二国有电信企业似乎无力在此扩展。在中国电信市场的擂台上,一位选手体重1000斤,另一位,10斤。这样的比赛有什么看头?比照之下,法国和澳大利亚的第二电信网都是在成立三四年后就能够达到占有20%~30%电信市场的实力,就能够形成大体势均力敌的市场竞争格局,而中国电信市场上的第二网,同样几年时间过去,就是长不大。全面分析这个诱人的问题,需要系统的调查和检讨(最好建议由人代会进行权威调查),但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是,中国联通的竞争对手是政企不分、集行业管理和经营于一身的中国邮电部。举个骇人听闻的例子,中国联通经营的130手机在一些城市居然接不通110和119,原因是控制了市话业务的邮电部门以此“梗阻”竞争对手的市场扩张。谁负责规制这类行为呢?还是邮电部门。无须多费口舌,如此“市场”当然不可能形成正常的竞争秩序。所以,在中国联通成立4年之后,我国电信市场的基本格局还是“并存而不(充分)竞争”。这是更具有讽刺意义的“并存而不竞争”,因为它表明,即便是中央政府决定引进电信竞争,政企合一的强大部门利益仍然可以遏制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