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经过更详细广泛的研究后,我们才能确定那引起做梦的永远是一个愿望,而不是一种成见、忧虑、目的或谴责。但是其他特性并不因此而改变,换言之,即梦不仅重复引起这个刺激,而且因为转化成一种经验,遂使刺激移走、离开、消灭而解脱。
七、就这些梦的特性而言,我们又可将梦和过失互作比较。在过失里,我们曾区分出一个牵制的倾向和一个被牵制的倾向,而过失就是引两者的妥协调合。梦也属于这个范畴,当然,其被牵制的倾向只是睡眠的倾向,而牵制的倾向乃成为一种心理的刺激,我们称之为(力求满足的)愿望,因为目前我们还找不到牵制、妨害睡眠的其他心理刺激。梦也是一种妥协调合的结果。我们睡着了,但仍体验到愿望的满足;我们满足了愿望,同时也继续入睡。所以两种倾向各有一部分成功和一部分失败。
八、你们该记得我曾希望借某些所谓“白日梦”的十分明显的幻想的形成(phantasy-fomations)来了解梦的问题。这些白日梦乃是满足野心或爱欲的愿望。然而它们是以思想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而其想象力无论如何生动,却绝没有幻觉的经验。因此梦的两个通性之一较不确定,虽然也为“白日梦”所共有,却较不确定。为睡眠时所具有而为清醒时所不能有的那一特质,在“白日梦”来说是完全缺乏的。由此我们发现了一个线索,即满足愿望乃是梦的主要通性。而且,如果我们在梦中的经验只不过是想象力表现(imaginative representatioa)的另一形式,这个形式只有在睡眠的特殊状态之下才有可能,则我们或可称之为“晚上的白日梦”(a nocturnal daydream),于是我们便马上可以知道做梦的程序究竟如何消灭晚上的刺激,而满足愿望,因为白日梦便是满足愿望的一种心理活动,这也就是人们所以做白日梦的唯一原因。
此外,尚有其他的俗语也具有相同的意义。我们皆十分熟悉如下的格言:“猪梦橡实,鹅梦玉蜀黍。”“小鸡梦什么呢?梦见谷粒!”这个格言所谈及的更由儿童而至动物,而其所主张的也是梦的内容乃为愿望的满足。还有许多成语亦复如此。譬如说:“美满如梦!”“我从来不敢做这种梦。”“我在最荒唐的梦里也不会有此想象。”可见俗语的陈义是和我们的见解互相呼应的。当然也有所谓的“焦虑的梦”(anxiety-dream)、痛苦的梦或无关痛痒的梦,不过并没有特别的成语用以陈述这些梦。我们固然也有“噩梦”这个名词,但是根据普通的简单的用法,“梦”总带有一种满足愿望的含义。无论何种格言,都不会说猪或鹅梦见被杀戮吧!
梦的这个满足愿望的通性,竟然为一般谈梦的人所忽略,当然十分令人费解。其实他们也往往明白这一点,只是没有人承认这是梦的普通特性,并以之为解释梦的指针。他们究竟为何如此呢?一加揣想便可明白,我们后文再讨论吧。
现在且看看,研究儿童的梦究竟让我们毫不费力地获得了多少知识!我们已知道:一、梦的功用在于睡眠;二、梦由两种相互冲突的倾向所引起,一要睡眠以保持安定,一要平息心理的刺激;三、梦为富有意义的心理动作;四、梦有两个主要的特性,即愿望的满足和幻觉经验。然而我们几乎已忘掉我们正在研究精神分析了。除了前文所举出的梦和过失之外,我们这个研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标志,无论哪个心理学家,即使对于精神分析的假定一无所知,对于儿童的梦也能作相同的解释。但为什么没有一个人能作如此解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