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鳞西爪的《易经》的确不脱巫书之范畴,而据李申先生粗算,《周易》也只占《周礼》文化系统的1/630(《周易与易图》)。但《易传》的问世表明对其哲学性的系统解读已经确立,实际上,大可说是《易传》拯救了《易经》。《周易·系辞》中的“天地之大德曰生”这类话,堪称中国人道主义与民主精神之逻辑起点。中国文化里绝对不会原创出现世生活在来世生活面前微不足道的观念,所以有了《尚书·泰誓》中的“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与“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还有老子的“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孔夫子的“仁者爱人,推己及人”,《孝经》中的“天地之性人为贵”,孟子的“民贵君轻”,直到《礼记》中的“天下为公”。这显示周文明的进步速度确实堪称一日千里,绝非殷商可比。孔子赞道:“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文气乃是对巫风的冲击,此消彼长中,人得以站立。所谓“背人道,信祯祥者,鬼神不得其正”(《史记·龟策列传》)。 昔齐景公(有作“宋景公”者)之时,天大旱三年,卜之曰:“必以人祠,乃雨。”景公下堂顿首曰:“凡吾所以求雨者,为吾民也,今必使吾以人祠乃且雨,寡人将自当之。”言未卒而天大雨方千里者,何也?为有德于天而惠于民也。
——《新序·杂事二》
且看邹鲁小国邾国(为楚国所灭),公元前614年其君主邾文公在迁都前卜问吉凶,史官告诉他说迁都“利于民而不利于君”。邾文公说:“苟利于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左右劝说生命本可延长,君主也该为自己考虑。邾文公说:“命在养民,死之短长,时也。民苟利矣,迁也,吉莫如之。”(《左传·文公十三年》)于是就迁都到绎地。不久,邾文公果卒,此举被君子称为“知命”。
故可知中国文化中的“知命”、“听天由命”绝对不能归于庸俗的“算命”、“认命”,前者是神圣意义,后者只是神棍气味,此不得不辨。凤鸟不至,河不出图,此为命也;冉耕得了麻风病,无可救药病,亦是命也。命是情势所必然,而天命是义理所应然。明知凶险,而甘做杀身成仁、损己利人之事,更自谓“殉道”、“顺天应人”云云,这才是真正的天命意识。故天命者,不仅不消极,反而有其积极一面,至于其利害,容后再论。
诸位看官应当明白,一个民族欲创造灿烂文明,必须脱离“百兽率舞”的巫神时代而进入人文时代。周人调和了东西方的至上神观念,重新树立了敬畏,却没有建立人为宗教,他们“怀柔百神”,更像是道德仪式与政治宣誓,而没有制造神教偶像并代而言之。周人只提供一个模糊却肯定的道德背景——“天”。所谓“皇天无亲,唯德是辅”(《左传·僖公五年》),又所谓“天高听卑”(《史记·宋微子世家》),如果“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尚书·召诰》),所以一个部族要“受天永年”(《尚书·召诰》),则必须敬德保民。所谓“使民如承大祭”,即要拿出之前毕恭毕敬、大祭鬼神态度来对待人民,此正标志着文化本位之转向。周之兴时,凤鸣岐山,这正是东方神鸟部族的失势,当孔子哀叹“凤鸟不至”时,恰又是周衰败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