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社会会好吗》[宽恕]没有和解就没有未来(5)

至于“比死刑更可怕的是此社会无宽恕、无对生命之敬畏”,这个判断来自我多年所得的经验与判断,相信这也是许多人的共识。举例说,2005年11月9日,艾绪强在王府井开车撞人致多人死亡,有些悲剧乃社会之大不幸;而在庭审过程中,部分受害者家属希望分割艾绪强可卖的器官以求赔偿,又何尝不是另一种大不幸?我的这句话被许多人误解,他们以为我是在说应该在没有任何惩罚的前提下宽恕或者包庇罪犯。这当然不是我的本意,我在意的是这种人人喊杀背后暗藏的危险。

最后一句话,“若我被杀,请宽恕杀我者,善待他,他的生命里有我余生”。我承认,我很犹豫是不是要写下这段话,它甚至像是一份简单而决绝的人生告白。我能有此觉悟,也许是因为内心里有慈悲的种子,乐于接受宽恕的意义与价值。

以上是我大致的一点想法。随后几天,我又发了十几条微博,沿着先前的思路,除了从观念上讲自己关于死刑的态度,也从细节上分析了“军二代”这个标签背后的内涵。遗憾的是,很多人根本没有耐心看我在说什么。我的主要观点无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废除死刑问题与废除药家鑫死刑的问题。我谈废除死刑问题,并不是谈废除药家鑫死刑。我只希望法庭公正。在我看来,“药不死,法律死”这个口号是有问题的,取而代之的应该是“不公正,法律死”,因为前者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僭越了法庭审判。我的意思是,公众应该着力守卫的是程序正义,而不是结果正义。

其二,符号化与仪式化的问题。药家鑫作为杀人犯,如果当死,应该由法律判决。理由是“药家鑫杀人”,而不是“‘军二代’药家鑫杀人”。我说政治审判有两种,一种是来自密室,一种来自广场。他们都是对法庭的操弄,都与法治精神相去甚远。我在大学开了一门政治传播学的课程,其中一堂课讲的就是替罪羊机制。当然,严格说药家鑫并非简单的替罪羊角色,因为他并非完全无辜,他的不幸在于这个社会充斥了太多的不公正,而他作为“军二代”很快被符号化。

不要用唯一身份来定义一个人的生死,否则它就是新的“血统论”与“阶级斗争”。这种“阶级斗争”在几年前马加爵杀人案中已经表现出来了。因为出身底层,锤杀了几位同学的马加爵竟被有的人美化为英雄,称作“小马哥”。如果药家鑫必须死,也请就事论事,让法院来裁决,前提是,他是因为杀了张妙而死,而不是因为中国已经积累了太多的不公平,因为民意压力而死,这些不是他该承受的罪过。如果他的父亲干预了司法,请把矛头对准他的父亲;如果媒体操纵民意,请把矛头对准媒体。司法独立应当一不屈从于官府,二不屈从于民意。我理解许多声讨者,他们是中国的良心,在做第一种努力。而我在做第二种努力,因为全民审判让我深感不安,“药不死,法律死”的流行语让我想到法国大革命的“要么路易死,要么祖国生”。然而,路易死没有终结流血,而只是开始。如果药当死应是法律让他死,而非全民审判。药被符号化,其危险在于法律审判变成政治审判。政治审判有两种,一种来自当权者的密室,一种来自民众聚集的广场。二者皆恶,都不完全就罪者具体案情就事论事,都不可避免将其符号化。两种审判都认为不消除某个符号就无安全感,并以此昭告背后力量。然而我说,每个人都是具体生命,都不可以用生命担负时代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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