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像你在沙漠里,看见了海市蜃楼,”他说,“每隔几分钟,随便我在做什么,随便我在跟谁说话,我都会开始发呆。漂浮在我眼前的一切就是一品脱啤酒。那里气候让你很想饮酒,但显然你又不能喝。”迈克和杰夫摇了摇头,做出厌恶状,又点了点头,以表示同情。这是一个故事,一个明显充满了人情味的故事,虽然它不是故事的主旨。故事的主旨是恺撒怎样发现了自己其实是个穆斯林人。“我碰到一个警察,或者美德宣传小组委员或者什么的。他不说别的,不说‘平安与你同在’诸如此类的话,只说‘你有没有读过《古兰经》?’,我说:‘我读过。’他说:‘你有没有好好地读?’我说我觉得我好好地读了。他说:‘那你是个穆斯林人了。不错。’谈话结束。完美无瑕的逻辑。”
“而他跟你讲话的时候,”迈克说,“你却在想着磨砂玻璃杯里大分的冰镇喜力?”
“不一定是喜力,有时候是百威。”
“总是淡啤?从来没有真正的浓啤?”
“在那里喝浓啤太热了,我们不要纠结于这些小细节,”他说,“这里有一个更大的要点。”
“我以为我们已经领会了这个啤酒要点了,”杰夫嘲弄说,“这故事还能深刻到哪里去?”
“要点是,这次沙特之旅让我意识到,即使将所有的一切都考虑在内,在过去三十年的生活中,我爱喝啤酒甚过一切,如果不是爱得更深切,至少也是爱得更持久。”
恺撒四十六岁,所以这说法听上去还算正常。然而人们没机会对他表达信仰的方式稍加细想。根据社会物理学原理,四人的组合总会把其他人拉入对话的轨道:当代艺术中心的梅拉尼·理查森、《艺术评论》杂志的娜塔莉·波特,以及司各特·汤姆森,杰夫认识汤姆森已经超过十年了。在这期间,当别的人都在换工作、升职的时候,司各特一直从事着《观察家》的代理编辑这份轻松的工作(不时被悠长的旅行所中断)。这是他安身立命的工作,但他真正的职业却不断地转换,每隔几年他都会怀抱一种新的激情。他如此专注于这种新的激情,完全抵消了他之前储备巨大的激情,便将之搁在一边。他最新的爱好跟他八个月前投奔的信仰却是相同的:燃烧人,内华达沙漠上大型的嬉皮士聚会。他几年前第一次去过那里,今年八月又要赴约。如他所说,这是个“改变人生的经历”。上一次,杰夫在Frieze艺术交易会的一个派对上遇见他的时候,司各特就说了一句相同的话,所以杰夫乐意相信他的话,但迈克却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