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如此,我们却并非暗示不管后果如何,主要精神气质都应该得到尊重。如果这个精神气质是自暴自弃的,假如如新加坡旨在推动国家建设的政策产生了相反的影响,或耶路撒冷的宗教狂热主义倾向给真正的宗教精神造成集体破坏,对这种气质进行批判就是有道理的。但这种批判必须建立在详细了解本地情况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全面了解信息后,再论证对某种集体精神气质的某些解释为什么弊大于利。
我们来谈一下可能出现的误解。我们没有暗示人人都应该遵从一个拥有精神气质的城市。有些人更愿意生活在同质化的社会里,他们湮没在人群中默默无闻(正如有些人更喜欢住在“国际性的”五星级宾馆,或喜欢麦当劳,而不是带有地方风味的迷人宾馆或餐厅)。19其他人或许喜欢生活在体现特殊品位的街区,即使这个城市整体是个并不连贯的大杂烩。或许也有人珍视“无特征的”城市,仅仅因为他们就在那里出生和长大。这是有道理的。不过,本书的读者是那些尊重文化多样性的人,也是担心全球化危害多样性的人。我们相信,许多城市居民赞同我们的观点,即使这样的人是少数,我们仍然希望本书能够让这个事业坚持下去而不至于被毁灭。
我们也没有打算为竭力论证某一种城市或某一种精神气质的合理性的价值体系辩护。相反,我们相信国际主义有众多好处,在很多城市都有宾至如归的感觉是可能的。应该承认,我们自己的亲身经历与我们的规范性世界观是吻合的:我们自己的根并不局限于一个城市。我在蒙特利尔长大,曾在牛津求学,之后在新加坡和香港工作,如今住在北京。艾维纳在耶路撒冷长大,现在仍然在家乡工作,但他在牛津住了很多年,因为研究和度假的缘故经常返回牛津,所以觉得那里就像家乡一样。我们每个人都认同至少两个以上的城市精神,本书的某些读者或许也对两三个城市有认同感。当然,这种感情存在一些局限性:一个人不可能对数不清的群体有强烈的归属感。20但一个人能够属于若干群体的事实表明我们的道德观并非狭隘的社群主义:我们把它描述为“世界性社群主义”(cosmopolitan communitarianism),它的意思是我们允许把自己的忠诚和兴趣扩展到其他城市的可能性。因此,本书也描写了各自最初的“家乡”之外的城市。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