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凯几乎可以说是梁启超的克星。在梁启超数十年的政治生涯中,曾有过两次与袁世凯的交往,甚至合作,但是,都未能善始善终,后一次,几乎搞得梁启超身败名裂。
晚清时期的第一次合作
梁启超第一次与袁世凯打交道,是在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康、梁在北京发起创办强学会,袁世凯亦参与其中。民国元年(1912年),梁启超自日本归国,在北京报界欢迎会上演讲时,他还提起这段经历:“乙未(1895年)夏秋间,诸先辈乃发起一政社名强学会者,今大总统袁公,即当时发起之一人也。彼时同人顾不知各国有所谓政党,但知欲改良国政,不可无此种团体耳。而最初着手之事业,则欲办图书馆与报馆,袁公首捐金五百,加以各处募集,得千余金,遂在后孙公园设立会所,向上海购得译书数十种,而以办报事委诸鄙人。”(《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二十九,1~2页)
康有为也曾提到此事,他说:“七月初,与次亮(陈炽)约集客,若袁慰亭(世凯)、杨叔峤(锐)、丁淑衡(立钧),及沈子培(曾植)、沈子封(曾桐)兄弟,张巽之(孝谦)、陈□□,即席定约,各出义捐,一举而得数千金,即举次亮(陈炽)为提调,张巽之帮之。”(《康南海自编年谱》〔外二种〕,30页)此时的袁世凯刚从朝鲜回国不久,经历了甲午战争的失败,他正在为自己寻找新的机会和出路。他拼命巴结荣禄,向荣禄递门生帖子,还把别人编译的军事著作换上自己的名字,恭请荣禄指教。同时,他又频繁出入于京城文人的各种饭局,与清流和维新人士拉关系,套近乎。据最新披露的徐世昌《韬养斋日记》记载:“乙未(1895年),三十日,晨起。看书。写信。云甫、子封来。午后看书。检什物。慰廷、巽之来,略坐,约同至嵩云草堂(疑即松筠庵),谈至二更后归。”又记:“八月,朔日,晨起。写信。出门。晚赴嵩云草堂巽之之约,议开书局。同座陈次亮、陈养元(疑为陈三立)、康长素(康有为)、叔衡、子培、子封、慰廷。席罢,又谈至三更后归。”(徐定茂:《戊戌年间的徐世昌》,见《北京观察》2011年第三期,51~52页)徐世昌是袁世凯的老朋友,袁在小站练新军,特聘徐为参谋长。他的记载应该是可信的。多年以后,袁世凯当上了洪宪皇帝,康有为发电报请他退位,电文中还有一段叙旧的话,他说:“昔强学之会,饮酒高谈,坐以齿序,公呼吾为大哥,吾与公兄弟交也。今同会寥落,死亡殆尽,海外同志,惟吾与公及沈子培、徐菊人尚存,感旧欷觑,今诚不忍见公之危,而中国从公以灭亡也。”(《康有为政论集》下册,941页)这里的徐菊人,就是徐世昌,菊人是他的号。
可见,康梁等维新人士最初对袁世凯是有好感的,以为他和荣禄的部下聂士成、董福祥不一样,是个通洋务、讲变法的新式军人。所以,戊戌年(1898年)变法进行到紧要关头,他们意识到了军队的重要性,希望能有一支军队是支持变法的,于是想到了袁世凯。根据王照的记载,最初也想到争取聂士成,康有为曾托徐致靖、谭嗣同、徐仁镜劝说王照,让他去游说聂士成,并许聂士成直隶总督的官职。但王照不同意这种做法,他认为,光绪与慈禧的矛盾“纯为家务之争”,而且,“内政何须召外兵,从来打草致蛇惊”,因此拒绝了他们的请求。(《近代稗海》第一辑,4~5页)
于是,六月初,康有为又派徐致靖的侄子徐仁录(字艺郛,又作义甫)到天津去见袁世凯。这次走的是徐世昌的路子。徐世昌与袁世凯是多年的朋友,有一种说法,袁世凯遇到大事一定先和徐世昌商量。徐世昌在日记中写道:“(六月)初九日,晨起,来客。与延年谈。澄甫仲明、徐艺郛仁录,赵体仁同食,聚谈半日。”十二日又记:“午后到小站。到慰廷家久谈。徐艺郛同来,留宿营中。”十三日又记:“晨起。合大操。归。与慰廷谈。午后沐浴。与艺郛到文案处。”十四日又记:“阴雨。与艺郛、仲远畅一日,云台(袁克定,字云台,袁世凯之子)来。”十五日又记:“晨起。艺郛冒雨行。”(《戊戌年间的徐世昌》,见《北京观察》2011年第三期,51页)
从徐世昌的日记中我们看到,徐仁录在天津停留了大约一周,至于他是否见到了袁世凯,却很难说。据十二日所记,“到慰廷家久谈。徐艺郛同来,留宿营中”,也很难认定,徐仁录只是“同来”,而没有参加谈话。最早认定袁世凯没有与徐仁录相见的人还是王照,他写道:“后乃知往小站征袁同意者,为子静(徐致靖)之姪义甫,到小站未得见袁之面,仅由其营务处某太史传话(即徐世昌),所征得者模棱语耳。”(《方家园杂咏纪事》,见《近代稗海》第一辑,5页)但《康有为自编年谱》则言之凿凿,甚至复述了他们之间的谈话:“先于六月,令徐仁禄(录)毅甫(义甫)游其幕与之狎,以观其情,袁倾向我甚至,谓吾为悲天悯人之心,经天纬地之才。使毅甫以词激之,谓‘我与卓如、芝栋、复生,屡奏荐于上,上言荣禄谓袁世凯跋扈不可大用,不知公何为与荣不洽?’袁恍然悟曰:‘昔常熟欲增我兵,荣禄谓汉人不能任握大兵权。常熟曰,曾左亦汉人,何尝不能任大兵?然荣禄卒不肯增也?’毅甫归告,知袁为我所动,决策荐之,于是事急矣。”(《康南海自编年谱》〔外二种〕,57~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