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都是一个局属商办工业,春都疯狂收购的背后,是政府作为行政机构对企业经营过多的干预,管得过死,而分配机制却迟迟不放权。
在春都,招聘只能叫“招工”,是工人身份的要报给市劳动局审批,是干部身份的要报给人事局审批。招工、招干都是市里一手操办。春都的工资水平可以稍高,但必须经市劳动局审批,劳动局控制工资总额。也就是说,在南方,尤其是在珠三角、长三角已经企业自主经营的时候,洛阳还在控制市属企业的一切。那时人才在南方开始市场化,春都却无法满足企业所需人才和人才所需的待遇。在市劳动局控制着人员工资的情况下,春都很难引进合适的人才。
一方面,高凤来向社会发出呼吁:“只要是大学生,不管是学什么的,我统统要!”被他的热情以及春都的繁荣景象所感染,前来投奔的大学生一度达到2 000多名。然而,当这些大学生进厂后,春都却不知道该怎样用这些大学生。他们先被安排到车间锻炼,干粗活、拉板车,什么都做,然后就像被人遗忘似的,既没有人安排对员工进行培训,更没有人安排这些大学生到业务部门锻炼。相反,那些创业时期的“功臣元老”们把控着公司的话语权,使那些素质较高的大学生如同走马灯似的在公司来来往往。
另一方面,由于工资和业绩不能挂钩,春都的中层管理者及以上人员开始产生腐败,开始产生官本位思想,而官本位思想又造成企业宗派现象。从1996年开始,春都拉帮结派、钩心斗角成为公开的事实。贪污腐败更进一步,愈演愈烈。
春都最红火的时候年销售额20多亿元,高层领导仅拿2 000多元月薪。高凤来曾到省市两级政府申请给予适当的激励措施,如股权、年薪制等,但始终没有得到批准。高凤来1999年去世的时候,月薪还仅仅是2 200元。
由于创造的价值与获取的报酬不对等,导致员工积极性调动不起来,不能以主人公意识参与到公司的日常生产和管理中,导致整个公司管理松散,随意性强。在春都鼎盛时期,一个突出的景象就是外地来拉火腿肠的汽车把工厂堵得水泄不通,提货要等很多天。有的经销商交了钱也提不到货。一次,一个佳木斯的客户来了一个月还没提到货,生气地拿着一把刀,跑到供销科,扬言如再提不到货就自杀。这种景象表现出两点:一是生产上供不应求,二是销售环节上渠道建设不畅。
按说,这本是春都在各地培养经销商建立销售网络的大好时机。因为没有一个经销商愿意排队提货,更没有一个经销商能够忍受交了钱之后仍提不到货的焦急。排队提货的现象恰恰说明,春都极有可能丧失掉曾钟情于自己的经销商,如果不尽早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同业竞争者将会促使这一问题提前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春都高层不但不从生产和销售上存在的问题出发解决问题,反而是中饱私囊,从中大捞好处。将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截然分开,对工厂的亏损与否丝毫不以为意。一个春都老职工说:“1994年、1995年那几年,来春都提货的人都得预付款,干部批条子都批疯了——白天批不完,晚上带回家里批。1吨火腿肠拿100元钱回扣,批出去100吨就能赚10万元了!头一年8月批出的条子,第二年4月客户才提上货。批条子的时候1吨火腿肠8 000元,到提货时价钱已经涨到了一、二万元,可是客户还按8 000元提货,厂里能不亏损吗?”
干部拿回扣,销售人员也拿回扣,采购人员亦不落后。春都的钱看起来来得容易,工厂从上到下争相挥霍钱财。春都最红火的时候,浪费十分惊人。一个处级干部一个月报销的招待费竟达20多万元,公司的一个副总经理一个月报销2万多元手机费,而当时手机在省会郑州尚不普遍。春都中层干部都配专车,小汽车最多时达232辆,其中3辆奔驰,多辆凌志、奥迪。春都高层曾试图严格控制干部“三费”(手机费、汽油费、招待费)报销,其中一项是将公司所有小汽车统一管理,用车需审批,并计划拿出200辆小汽车投放到洛阳市场出租。但很快就有人以工作太不方便为由,找领导批条子将车开回。不久,收回的车又被开走了。
或许,春都高层执行不力还有其他考虑——要求的激励政策不被批准,管理层本身有苦难言,只能让兄弟们通过这种方式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