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倒台后,健力宝在几经辗转之后,如今已经被中国台湾的统一集团收购。
统一集团的创始人高清愿对健力宝一向印象不错,传闻他自20世纪80年代认识“中国魔水”后,一直对健力宝称赞有加,在此后的十多年里多次提到。有传闻说,2002年至2004年间,统一集团高层曾五度飞赴三水,向因出售健力宝陷于尴尬境地的三水政府表达诚意。
2005年10月,统一集团和健力宝集团签订合作协议,统一集团出资100万元人民币收购健力宝贸易公司,取得健力宝旗下所有产品的独家经销权。2007年2月26日,叶红汉以广州亦扬贸易有限公司出面,将健力宝最后的887%国有股权拿下,至此,叶红汉手上握有健力宝集团约67%的股权。
叶红汉和统一集团分别掌握的健力宝集团和健力宝贸易公司是分权而治的。前者叶红汉是实际股东,拥有健力宝商标、负债、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等;后者由统一集团持股,负责经营销售,并每3年从前者手里租用“健力宝”的商标使用权。统一集团收购健力宝贸易公司后,其处境也非常被动,完全受制于持有健力宝集团股权的叶红汉,好像一个给老板打工的职业经理人。而统一集团内部的职业经理人却又走马灯似地频繁更换。
2008年9月,统一集团以8 000万元的不菲价格,力挫国外竞争者,拿下了2010年广州亚运会赞助权。试图以“运动型饮料+体育营销”这一度是健力宝横扫千军的锋利武器重振健力宝雄风,但此时的健力宝在经过几路诸侯的轮番杀戮之后,已经元气殆尽,气息奄奄。
从1984年到2002年,18岁的健力宝在走过蹒跚学步的儿童期和困惑迷茫的青春期之后,正当其创始人李经纬准备发起二次创业,把之前依靠机遇获得的市场巩固起来,使健力宝逐步步入其成熟期之时,健力宝的大权却不幸旁落他人手里。
李经纬及健力宝的悲剧,是值得同情的,其悲剧引发的教训也是值得深思的。
第一,用革命的方式不能解决股权问题。联想集团董事长柳传志经过1993年、2009年两次股改,成功地把联想集团国有企业的性质转变为民营企业。在股改的问题上,柳传志显然更具备政治家的谋略。他反对做事急躁,主张做事要看准目标,并为实现目标做好充分准备,当遇到强大阻力时,他就以“拐大弯”的方式循序渐进达到目标,否则,会欲速则不达。同为1984年下海创业的企业,如今,联想集团已经成为一家极富创新能力的国际化科技公司,成为全球领先的PC企业之一,联想品牌也成为享誉全球的电脑品牌。
在企业改制的问题上,李经纬明知这是关乎企业命运的关键点,却没有事先拿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股改方案,有步骤分阶段地达到预期目标,相反,在这个问题上却显得急躁冒进,越是想摆脱政府的控制越是处处被动,以至于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第二,在健力宝控制权的争夺战中,李经纬始终没有考虑采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在对健力宝资产没有做任何评估的情况下,在对张海的任职资格也未做任何调查的情况下,就仓促在与浙江国投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上签下名字。
第三,在中国这种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一个企业做大做强不容易,政府对企业的发展应该抱以公正、公平和爱惜的态度。政府对企业的职能应该是宏观调控,而不是直接干预。三水政府对李经纬团队的先天不信任和对张海团队的盲目轻信,都是政府失职的表现。三水市政府对李经纬暗箱操作的结果,直接导致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从这一点上来说,三水市政府要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四,对管理层收购(MBO)的问题,国家应尽快立法作出相关规定。多年来,产权这道难题在激烈的纷争和事态的各种演变中难以破解,始终未能获得一个明确的答案。中国民营企业家在产权归属追寻的路上,除了健力宝老总李经纬败走麦城外,为此悲壮地倒下或身陷囹圄的不在少数。广东省法院一位经济庭副庭长说:这几年来接受的经济纠纷案中,有1/5与民企摘“红帽子”有关。对于企业家来说,一旦管理层收购合法,他们就可以以企业主人的身份经营企业;一旦确定MBO是非法的,那么,长期经营该企业的企业家很可能被查出犯有贪污罪。MBO之所以被认定为非法并一度遭禁止,是因为国家担心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如果完善相关监管体系,国企“MBO”是否可以成为帮助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晰产权和有利于资产重组的重要途径?
第五,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在新旧体制的转型过程中,我国民营企业一直处于夹缝中生存的状态。从1978年的不允许私营经济的出现,到1981年6月十一届六中全会上指出“一定范围内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再到2005年5月27日国家第一个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系统性政策文件“非公经济36条”文件的出台,包括1992年股份制改革的实行,1999年国退民进策略的提出,都表明了国家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和鼓励。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歪曲国家政策,滥用手中职权,对民营企业进行肆意打压和强行干扰,这都是导致一些民营企业中途夭折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