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竞争优势(24)

对有管制的贸易说“不”

在处理国家竞争力衰退的问题时,对贸易加以管制逐渐成为一种趋势。对各市场数量目标进行限定的营销协议,自愿限制协议或其他工具,其实是危险、无效率而且会大幅增加消费者成本的做法。此种做法为效率欠佳的公司提供了市场保证,对于该国产业的创新却并无助益。

政府的贸易政策应该追求各国市场的开放。要使政策更具实效,贸易政策不应该是消极的工具;它不能只服务于抱怨或寻求政治保护的产业;它不应该延长不利的局面或只为那些陷入困境的产业服务。贸易政策应该帮助厂商寻求有竞争优势的海外开放市场,并且应该积极对待新兴产业并处理早期发生的问题。

当政府发现其他国家设有贸易壁垒时,它应该努力消除这些壁垒,而非管制进出口货品。以日本为例,它实施贸易管制的效果,还不如施压令其加速开放进口商品。以关税惩罚有不公平贸易行为的厂商,也比订出市场配额要好。其他日益重要的工具是,限制不公平贸易国家的企业购并本国企业或投资本国的生产设施,进而阻止不公平贸易国家的企业利用他们的优势建立起不会受到制裁的桥头堡。

任何药方都有后遗症。要找到一种既能处理不公平贸易,又能避免减少国内厂商创新与出口的动机,并且不伤害到本国客户的药方,几乎是不可能的。药方的目标应该不断调整,最终达到不需要药方的境界。

企业的议题

最终,只有企业本身能具备并维系竞争优势。要做到这一点,企业必须按照上述的基本条件行事。更重要的是,企业必须认识到创新的核心角色,以及创新源自压力与挑战等令人不快的事实。这要求领导层必须创造出一个动态的、有挑战的环境,并认识到所有在竞争优势途中看似容易的迂回路线,其实是通往失败的捷径。比方说,企业很容易受到诱惑,依赖合作式的研发计划,借以降低研究的风险与成本,但是它们也会减少企业对自有研究努力的注意力和资源,并使真正的创新遭到扼杀。

竞争优势来自企业的领导层,他们要为钻石体系打理一切,并使其更丰富,以促进创新和升级。以下是一些能支持此种努力的企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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