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父亲》第二部(31)

有些十几岁的孩子对宗教会有一种感情,但在这以前,我却不是这样。不说别的,我一天到晚为功课忙得要命,哪会再有工夫去想别的事。父亲的看法是,对社会的责任比上帝重要,或许我不知不觉受了他的影响。另一方面,他那种牌号的冷静的不可知论对我的影响又不是太大。不知怎的,我自小时候就懂得这些事儿与时代有着密切的关系。父亲那个时代,凡是知识水平较高的人都自然而然地认为宗教不过是空洞的仪式,传教士不是表里不一的骗子,就是心地善良的傻瓜。他有他的看法。而我呢,倒觉得虔诚的心情往往会使人感到些许的愉快。我觉得这并不奇怪,我们属于不同的时代。一两年以前,我去行了坚信礼,只觉得挺有意思——既令人振奋,又使自己体验到一种更为强烈的安全感,像是加入了一个什么高级俱乐部似的。在这个俱乐部里,大家可以互相帮忙,上帝这个好老头儿呢,就是这个俱乐部的主席,他不过对这俱乐部的章程太刻板点罢了。喏,情况大致就是这样。

可是,我现在感受到了一种精神上的需求(姑且这样说,不一定妥当),我对上帝突然有了新的看法。现在的问题再不是我的俱乐部成员资格会不会被取消,而在于我是不是爬出了那满是毒蛇的泥坑。我记得我并不怎么害怕地狱。有些人对下面这种训诫感到害怕:据说一个罪孽深重的人尽管在尘世逃脱了惩罚,一世享福,但死后却免不了要堕入万劫不复的地狱;而我却不在乎。我的罪孽这会儿已经使自己堕入地狱之中。当时我只是拼命折磨自己,心情痛苦万分,其实这未免有些过分。说来也怪,即使在那种情况下,某种本能仍使我只为今生今世而奋斗,至于来世,我不会去多加考虑。不管我的宗教感情有多强烈,它的着眼处也只是现实的生活,身后之事则与它没有多大关系。

这会儿,我对上帝怀着的那种彬彬有礼的亲切感突然间烟消云散;在我看来,事情再简单不过了,我只有诚心忏悔,才能获救。说来也巧,当时正好有机会可以让我好好地发泄一下自己虔诚的感情。事情恰巧出在复活节放假期间,那一年节日来得迟,我出事几天之后才是复活节。结果呢,我便去做了一个又一个的礼拜,参加了一次又一次的特别仪式,教堂里的活动样样都有我的份,真是收获不小。

在某种意义上,我倒很高兴自己有那么一段经历。尽管我当时伤心透顶,但当我稍微克服一下那种惊慌痛苦的麻木状态,就又觉得那几个礼拜中还是有一些快乐时刻的。自那之后,我才明白教堂为什么不会垮台,教会又为什么坚不可摧。有人说:“末代皇帝会下台,牧师一代又一代。”我可以作证,这话一点都不假。我满心愧恨,但教堂中却给我一席之地。在教堂里我可以充当一名悔过自新的罪人的角色。自然,忏悔也罢,不忏悔也罢,最好是不要犯罪;但是尽管如此,当个忏悔的罪人总比什么也不是要强。可以说,教会同意了我的存在;我现在属于某种特定的类型,对这种类型的人,教会自有安排。结果呢,我心中的痛苦减轻了一大半。因为人生最大的不幸之一,便是觉得自己为社会所不容,而普度众生的教会对我这样的人并非撒手不管,我不再觉得自己不齿于人世。想到教会对一个沉沦的人那么关怀,真使自己有点受宠若惊。要是我真能改过自新的话——如果说我没能做到,那也并不是因为我没有努力——上帝对我一定比对那些从来没犯过错误的人还要满意。《圣经》上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那就是说,上帝对我比对艾莉诺姑姑那样的人更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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