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传播环境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都已经清楚地看到。但问题在于,如何评价这种变化。第一种看法是,虽然互联网等新的媒体是一种创新,但同传统媒体传播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传播范围扩大了,传播的互动性增强了。如果说有变化,也仅仅是一种延伸和改良。这种观点在互联网发展的早期是比较普遍的,比如把互联网看做大众媒体,或第四、第五媒体等。这种观念在传统媒体方面的反映是,面对新的变化,把现有的媒体形式平移到互联网上,最典型的是所谓的电子报。而持这种观念的企业在利用互联网的时候,想当然地认为互联网的营销传播就是做互联网广告。即使在互联网领域,很多人也认为互联网广告是互联网的主要营销价值,吸引企业投放互联网广告、不断增加互联网广告的收入,是互联网经营的主要商业模式。当然,现在持这种观点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
一个与过去迥然不同的新的传播时代已经到来。
新媒体是目前使用最多的词汇之一,也是含义最混乱的一个词汇。对互联网等新的传播形态,普遍使用的概念是新媒体。理解传播环境的变化,关键在于如何理解所谓的新媒体。如果不对新媒体有一个准确的把握,谈论任何关于新媒体的问题都是没有根基的空中楼阁。
目前关于新媒体的定义有许多,常见的有如下几种。
● 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
●“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之上出现和影响的媒体形态,在今天网络基础上又有延伸。无线移动的问题,还有出现其他新的媒体形态,跟计算机相关的,这都可以说是新媒体。”
●“只有媒体构成的基本要素有别于传统媒体,才能称得上是新媒体。否则,最多也就是在原来的基础上的变形或改进提高。”
●“相对于旧媒体,新媒体的第一个特点是它的消解力量—消解传统媒体(电视、广播、报纸、通信)之间的边界,消解国家之间、社群之间、产业之间的边界,消解信息发送者与接收者之间的边界。”
● 新媒体是基于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数字广播等机制,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数字广播电视网和卫星等渠道,以电脑、电视、手机、IPTV、MP3、MP4实现的能够实现个性化、细分化和互动化的传播方式。部分新媒体在传播属性上能够实现精准投放、点对点的传播。
目前关于新媒体的定义不胜枚举。这些定义,或者是偏技术性的定义,强调以新的技术作为新旧媒体区分的依据;或者是描述性的定义,从具体的现象概括新媒体的特点,等等。在探讨新媒体的时候,始终存在的一个误区,就是把媒体作为一个不言而喻的参照前提。但到底什么是媒体?这是首先需要澄清的问题。
什么是媒体?根据《牛津大词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记载,媒介(Medium)的概念出现于1880年前后,即在报纸出现250年后和杂志出现150年后;而媒体(Media)这个概念出现得更晚,是在广播成为商业媒体之后,即1923年才逐渐开始使用的。同年,电视一词也开始出现。虽然在使用的时候为媒体一词添加了更全面的含义,但这个词基本上可以看做是在大众传播日益成熟的时候,对大众传播载体及其传播特性的一种概括。比如这样一个定义:“媒体指传播信息资讯的载体,即信息传播过程中从传播者到接收者之间携带和传递信息的一切形式的物质工具,1943年美国图书馆协会的《战后公共图书馆的准则》一书中首次将媒体作为术语,现在已成为各种传播工具的总称,如电影、电视、广播、印刷品(书刊、杂志、报纸)”,但这个定义是存在问题的,它一方面强调媒体是信息传播过程中从传播者到接收者之间携带和传递信息的一切形式的物质工具,但各种传播工具实际上只包括大众传播,而私人信函、电话虽然也是被普遍使用的从传播者到接收者之间携带和传递信息的物质工具,却是从来不被包括在媒体之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