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田野调查者面对的伦理挑战(2)

当一项田野调查需要隐瞒研究者身份与研究目的之时,难免面临来自伦理角度的质疑,它被认为伤害了被研究者的知情权,甚至可能伤害他们包括隐私权在内的人权。

美国学者Douglas进行天体海滩研究时,一方面当天体者,一方面又加入了反对天体海滩的屋主协会。(Douglas,J.D.and P.K.Rasmussen,with C.A.Flanagan.,1997)这方法曾受到推介,(Danny L.Jorgense,1999:21)但在我看来这是对研究对象的极大不尊重,构成了一种潜在的情感伤害,利用两面的信任结果是愚弄了两面。即使不考虑道德问题,只从研究方法讲,也是颇多疑点的:第一,这是一种危险的游戏,随时可能暴露,而一旦暴露则注定研究工作会前功尽弃,任何一方都不会再接受一个对立阵营中的人作为“圈内人”;第二,研究者不断转换完全对立的身份角色,真的能够都做得很成功吗?如果很成功,还算真正投入其中的田野调查吗?在对立面间太轻易的转换,便意味着没有对任何一方真正投入地“全参与”。

当然,像这样极端的例子并不多见,大多数研究者需要面对的问题只是在观察对象的知情权与保证观察结果的客观性之间做充分权衡。问题在于,许多时候如果研究者公开他们的意图,将无法排除观察结果即使是无意间被更改和操纵的可能性。人们面对一个圈内人的闲聊,与面对一个研究者的访谈,表达有所差异是在情理当中的。

学者们普遍的共识是:只有在既不伤害、影响研究对象,又能够保证学术研究客观的前提下,隐瞒研究目的的田野调查才是可行的。研究者在进行研究的过程中,还应该努力将对研究对象的影响降到最低,而对于涉及到隐私的研究,则要信守不披露被研究者身份的准则,事后更要“努力去真地忘记所有人的真名实姓”。(潘绥铭,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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