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寻烦恼的三种形式(3):放大效应(1)

“放大效应”即遇到一些小问题后,通过不合理的想象,将事情的严重性和负面影响无限放大,从而产生种种不良情绪,并由此带来种种不恰当的言行。

“放大”跟“假想”和“推测”不同,不是毫无根据地瞎想,不是没事找事,而是确有事实依据,只不过,事情的大小是相对而言,没有一定,“千里之堤,溃于蚊穴”,“一寸不补,撕烂五尺”,小事没有看上去那么小;“天塌下来有长子顶着”,“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大事好像也没有看上去那么大。正因为大小没有一定,有时候,需要强调细节,“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有时候,又要“抓大放小”,去其枝节。

那么,什么时候应该究其细节?什么时候应该抓大放小?分寸的把握,是一门艺术,一门大学问,精通这门学问的人并不多,很难做得恰到好处。有的人出于懈怠心理,对大事小事都不看重,听之任之,得过且过。但多数人生活态度严肃,自我期望值较高,总希望将事情办得好一点,将人做得漂亮一点,为谨慎起见,将大事、小事都看得很大、很严重,将大事看大没有关系,将小事放大就会产生负面效应,其结果是,可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失误,同时也会带来无尽的烦恼,因为生活的事情层出不穷,人的时间精力却有限,将什么事都当成大事来办,必然超出人的能力极限,终将为各类烦心事所困。 

例如,不小心得罪了领导,这件事有多大?可以看成说一句“对不起”就可以解决的小事,也可以看出一件让领导积怨在心、导致事业前途受挫的大事。当小事解决自然轻松,当大事来办,就有得忙活了,摆酒道歉,请人说合,说尽好话,财力、人力、智力都得调动起来,成本不是太高了吗?

跟朋友、同事闹意见了,跟恋人吵嘴了,事情有多大?可以看成一件三言两语就可和好如初的小事,也可看成一件值得生一整天气、乃至影响日后关系发展的大事。

路上被人超车,遇到陌生人的冒犯,事情有多大?可以看成一件一笑而过的小事,也可以看成一件伤害自尊、影响名誉的大事,值得花大力气证明自己,乃至打上一架。

买东西受到营业员的冷遇,买到质次价高的伪劣商品,事情有多大?可以看成一件自认倒霉的小事,也可以看成一件值得动用一切合法的、不合法的手段“讨还公道”的大事。

总之,任何事都可大可小,关键在于你如何看待。习惯性地将事情放大,对什么事都如临大敌,全力应对,必然麻烦缠身,有如身陷泥潭,难以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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