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回:明帝国的短视:不重民生终致三大海盗集团相继兴盛(4)

什么人死后竟然受到如此唾弃?其实,这个人已经死了452年了,他的名字叫“王直”(也有人称其为汪直),是明朝最有名的走私犯,甚至拥有上万人的武装队伍。可以说,他是明帝国走私经济的典型代表。

争贡之役后,嘉靖皇帝对海禁政策的执行力度越来越大,大批东南沿海的百姓被逼到了死亡的边缘。江浙地区原本是明朝政府主要关注的走私地区,而闽粤地区在当时因为被视作“外化”之地,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因此,闽粤地区走私泛滥,特别是福建地区。该地丘陵、山地占全省总面积的90%以上,多山少田,农业经济根本无法养活和平时期迅速发展起来的人口。为此,该地区逐渐成为明帝国走私最为猖狂的地区,最典型的是漳州、厦门等地。

本来,政府存在的价值就在于让百姓安居乐业、生活富足。明帝国建立已有百年历史,从法理和民心向背上,已经没有了任何担心。然而,囿于传统儒家思想的“祖制”观念,并没有顺应民意开放海禁。本来正常的海外贸易,竟成了非法行为。当时的福建地区的百姓也就背上了恶名“居民多贷番且善盗”。

在正统(1436—1449年)、景泰(1450一1456年)年间,漳州、厦门等地的走私经济便成为当地的主体经济。明代的禁海政策始自朱元璋,而朱元璋的诸多言论在其死后,也被载入《大明律》中。法律存在的价值就在于让民众获得好的生活有保障,然而,此时的法律却成了恶法。因为有禁海令,官员们自然要进行执法工作,甚至粗暴执法。因为官员的粗暴执法,已经富裕了的一些百姓便进行抵抗。这个时候,我们需要注意一个不被经常提及的问题——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在明朝被严格地执行着。海外贸易从业者不能进行人口流动,从而无法去其他地区进行商贸活动,而从事海外贸易赚钱的速度又是其他经济活动难以相比的。由此,富裕起来的海外贸易群体自然要为自己的利益进行抗争。

反抗者无论如何都会受到残酷的镇压。为了与强大的政府对抗,他们急需一位领导人。而这个人就是朱元璋的同乡王直。

王直是安徽歙县人,早年开始经商(与同乡徐惟学等人贩卖私盐),因违法逃到浙江、福建、广东进行走私。嘉靖十九年(1540年),从走私中尝到甜头的王直,竟然打起了明帝国严禁出口到日本的硝黄、硝石等物品的主意,从此王直的势力就扩大到了西洋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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