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孩子茁壮成长(4)

以下是10个大家庭的教养原则,如果家长能够持续使用,就能促进儿童和年轻人三个特性的发展。

自给自足原则:在孩子早期时就要发展孩子的自给自足能力。

自己解决问题原则:如果孩子有问题,就让他自己去解决。

选择原则:你可以选择如何做、如何思考和如何表现。

适应原则:需要让孩子适应环境,而不是改变环境以适应孩子。

教师原则:教养是永不停止的教学活动。

家庭第一原则:着眼于整个家庭,而不是单个孩子。

责任共享原则:让孩子完全融入整个家庭中。

合作原则:合作并不是家庭的要求,而是成功的关键。

关系原则:关系给予了你影响力,但也需要用心维持。

社区原则:小城镇自有其规则。

(1) 自给自足原则

1981年出版的《做更好的父母》一书的作者莫里斯?巴尔逊是我的良师益友,他在自己的心理学课程中,反复向学生灌输这样一个理念:“不要为孩子做一些他们自己能做的事”。这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20年后,这种观点显得更加中肯。该观点是一个让孩子独立的信号,“把你的小家庭按照大家庭去对待”具有重要意义。换言之,当孩子能够自己去做一些事情时(比如穿衣服、做午餐或自己填写税单),你应该放手,让孩子自己去做。就像我早先提到的那样,当孩子开始变得自给自足时,你作为家长最基本的任务是让自己变得不那么重要。

(2) 自己解决问题原则

孩子们善于给自己制造麻烦,也善于给家长制造麻烦。这没有错,一个巴掌拍不响。然而有些情况下,孩子和家长不是简单地共同解决某个问题,而是孩子把问题推给父母,让他们去解决。自己解决问题原则可以应用于许多情形,比如吃饭、穿衣和人际关系。如果孩子的人际关系破裂了,那么需要他自己去弥补,而不是丢给家长去解决。同样,如果家长与孩子沟通有困难,他或她需要面对孩子,让孩子自己解决这个问题,而其他家长只是一个中立的旁观者。自己解决问题原则促使个人承担责任,责任是性格和韧性的核心内容。

(3) 选择原则

选择原则是一个强有力的内容,父母和子女都应遵循这个原则。我们可以选择对处境和事件的反应。我们不是环境的牺牲品,也不是过去经历的囚徒。儿童可以选择做快乐的人还是做抱怨的人。他们可以选择像收到礼物一样愉快,或者选择伤心。他们也可以选择是和兄弟姐妹争吵,以争出谁应该去打扫卧室的卫生,或选择自己去打扫。他们可以与朋友争吵或者离开,也可以选择与朋友和好。

选择的概念不是家长可以直接教给孩子的。孩子不会明白选择的概念,但是可以慢慢理解,或者在不同情形中,由家长进行强化。作出正确选择是个人责任和韧性的基本条件。选择也可以扩展到思考和行为。积极选择的概念就是孩子应对处境或事件的思考方式,在此基础上做出的抉择。这个问题在后面的章节中还会提及。

(4) 适应原则

儿童和青少年常常面对他们不喜欢的情境。他们可能遇到不喜欢的老师,在运动队的比赛中遭遇失败,或者在学校野营中吃不喜欢的食物。儿童倾向于纠缠父母以营救他们,或者期待父母给他们换一个环境。当然,如果儿童的身体安全或心理安全受到威胁,或者不改变环境就会使孩子受到长期伤害时,这种做法是可取的。如果不是这样,儿童最好自己处理所面对的处境。当孩子置身于玩玩具的情景时,他们会发展自我应对机制,使自己的想法与行为适应不喜欢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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