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句话说,依据这种逻辑去思考,无论何时应该都能创作出具有一定水平的作品。只要踏实地完成工作,就能取得相对的成果,无关乎情绪好坏。
不过,即便如此,也不见得就能创作、作曲。关键因素在于剩下的5%。这部分指的就是创作者的感觉,即骤然闪现的灵感。这是创作者赋予作品原创性的特有部分,宛如调味料一般。这才是“ 创造力的关键”。
我认为创作的核心还是在于直觉。如果往这个方向发展, 似乎可以作出什么有趣的作品, 这就是直觉引导而出的想法。是否能让作品变得更棒, 或更具创意, 直觉的敏锐与否乃是关键所在。
更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将直觉磨炼得更为敏锐的其实也是过去的经验。所谓的创作,并无法清楚区分哪一部分具有逻辑性、哪一部分是个人的感觉。创作是要结合体内所有的东西,在此混沌状态中去面对的课题。
如果欠缺逻辑或理性,就无法创作出让人容易接受的作品;即使完全经过思考整理过,也无法创作出触动人心的音乐。遇到无法借助理性思考的部分,创作者会感到苦恼、烦闷,然后抱着全力以赴的决心,希望可以创作出一些什么东西。这时候,要摒除在意识中的主观看法,例如,迷信经验、先入为主等想法。若能达到这个境界,我想就能创造出感动人心的音乐。
如前所述,我认为逻辑性与感性的直觉比重分配为95%与5%。不过,随着所处的情况不同,我对于这个比重分配也会产生变化。
如果觉得自己学得不够,就必须要多看、多听、多吸收不同的东西,累积经验知识。深刻感受到这一点时,逻辑性的比重就会增加,我想,“大概99%都会是累积的经验所发挥的效果。”
另一方面,当自己进入作曲模式而感到苦恼时,内心的想法是:“靠着累积的经验来创作,就完全不会感到痛苦。这时候重要的就是直觉啊!”因此,两者的比重分配随时都在产生变化。
如果能够顺利掌握核心,创作出来的作品就会具有说服力。
事实上,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如何才能抓住灵感或直觉启示之类的东西?这问题困扰着每个人。我也可以说是每天都为此而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