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教案到底是如何发生的呢?我们先讲讲,什么样的中国人才入教吧。中国人当时入教,大致可分作四种类型:第一类,真正的信教者。第二类,吃教者。就是太穷,信了教,可得几吊钱的救济、吃几个馍馍、租些便宜的地,并且免费瞧病之类。第三类是混教者。中国传统眼光里的二流子败家子之类,本就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徒。信教之后,有了精神支撑与物质靠山,从此耀武扬威鱼肉乡里。第四类,投教者。就是临时投机,遇上了官司、利益纠纷或者个人纠葛,临时入教,抱上教士这条粗腿好办事。
第一类第二类尚好,第三类第四类就坏菜了。而且,即使没有第三类第四类,仍会有民教冲突,只不过在数量与程度上会有区别。因为导致民教冲突的因素太多了。
第一,利益之争。比如旧教址的归还、庙产及个人私产的捐献、教会地产的买卖与租借等,都牵涉到利益的分配。
第二,公平之争。传教士来到中国,发现中国的官员等级制度就是好,所以他们很快就中国化了,也分成若干等级以方便与中国官员平起平坐地打交道。具体来讲,主教与督、抚平级;副主教与司、道平级;神父和牧师与知府、知县平级。西方人眼中的中国司法制度比丛林法则还要野蛮,所以传教士一直认定他们的教民应当享受比他的非教民同胞更高一等的司法。在传教士的支撑下,中国人一为教民,好像就不是中国人了。比如教民与平民争讼,到堂,平民长跪,教民则不跪;居乡,平民有差徭,教民则无差徭,平民有厘税、杂派、酬神、演剧等费,教民则一概全无。中国人也是个很奇怪的物种,自己给当官的下跪可以,可是别人不给当官的下跪就不可以了。他不是考虑你不跪我也不跪,而是,凭什么我跪你不跪?总之,不是与别人比好,而是要求别人与自己一块儿差。
第三,文化之争。基督教反对偶像崇拜,反对祭祀祖先,对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那一套三纲五常都不遵守,乡民们当然看不惯,认为教民“无父无君”。更关键的是,中国民间社会结构是宗法制度,民间社会组织是乡绅治理。中国的乡绅熟读儒家经典,信守儒家规范,出则为官,入则为绅,子弟读书为士,在民间的威望很高,好多社会纠纷、人事矛盾,甚至一些官司都是他们打理的。至于乡村庙会、祭祀、红白喜事等更是由他们操持。一句话,他们是社会公共事业的权威。现在来了洋鬼子,出了教民,乡绅的权威一再遭受抵制与冲撞,当然咽不下这口气。反洋教思想,应该就是由他们导引的。中国一般乡民,大字都不认识三个的。所以,诸多反洋教揭帖也是出自士绅之手。正因为文化在他们之手,文化是他们的身家饭碗,所以对洋教文化的敌视也最严重。面对异质文化的浸淫,除了少数有良知的理性的清醒者,一般的文化阶层,表现出的都是本能的敌意。甚至可以这样说,受传统文化教育愈深,敌意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