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也许并没诅咒我们,只是我们自己在制造人祸方面,太大手笔了而已。
鸦片战争之后,中国国门被打开,基督教一步一步东传,既与中国旧有的生活伦理冲突,还打破了现实的社会秩序。中国百姓不管是理智上还是情感上,皆不能接受,具体表现为民教冲突愈演愈烈。
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签订的《中英天津条约》笼统规定:耶稣、天主教原系为善之道,自后有传教者来至中国,一体保护。美国在《中美望厦条约》中要求:除了传教士能在五口传教之外,还可以建立教堂。法国更是不含乎,在《中法黄埔条约》里进一步要求:法国可在五口建立教堂,倘有中国将其礼拜堂、坟地触犯毁坏,地方官照例严拘重惩!
这三个条约被西方传教士看作对华传教事业划时代的新标志。但是法国方面认为,仅准许西方人在五口给自己人传教、建教堂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中国自雍正皇帝起就把天主教打作邪教,不准他的子民信了。于是他们通过当时的两广总督耆英向道光皇帝申请中国内部驰禁天主教。道光批准了。法国再进一步,要求归还雍正年间被查抄封闭的天主堂旧址,道光也批准了,但是他的谕旨明确规定,虽然天主教不再是邪教,中国人可以信了,但是西方传教士还是只能在五口传教,不得进入内地。
虽然如此,西方教会还是很激动,纷纷派员来华,云集香港,讨论进军中国及划分传教区域等。于是出现了诸多问题:第一,归还旧址引起了诸多风波。因为牵涉到时间的变迁、主人的变换、房屋的修补及百姓的拆迁等问题。比如北京东、西、北三处教堂的归还。政府无能,在这方面当然偏袒洋人,导致百姓感觉吃亏受冤,敢怒不敢言,心里憋了一肚子火。当然了,传教士也憋火。法国传教士的坟地正福寺被周边中国居民毁得一塌糊涂,遂要求中国政府捆绑几位居民前往正福寺“叩首领罚”。中国老百姓给中国官员下跪,他们不认为是侮辱,给洋鬼子的坟下跪,天哪,那不伤自尊吗?大清国子民虽然在自己政府底下混得人不人鬼不鬼的,但是他们却没把洋人当人看,认为洋人鸡狗不如。所以双方自然种下仇恨的种子。第二,西方传教士很富有牺牲精神,虽然明文规定不得进入内地,但他们就跟地下党似的,让中国政府防不胜防。按领事裁判权,抓起来也得好好地归还对方。如若对方不是好好的,麻烦可能就大了。比如法国传教士马赖私自进入广西西林传教,被咱这边的知县抓住杀掉,成了法国与英国携手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的理由。
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国依然失败了,相继签订了《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传教自由进一步扩大,在领事与中国地方官给予验照的前提下,外国传教士可进入中国内地。中法条约里更是被法国方面有意加上了“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的字样。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中法之间进一步明确了传教士置产办法:卖业者毋庸先报明地方官请示准办。更要命的是,传教士出于职业的本能,还向中国传统文化伦理发起了挑战,不让教民搞偶像崇拜、祭祖拜庙等。1862年(同治元年)政府在外国压力下,颁布圣旨,规定凡基督教徒均可免除迎神赛会等费。这一来更坏了,迎神赛会求雨拜佛的费用历来是中国百姓均摊的。有些人入了洋教,就豁免了这一切。其他百姓岂能容忍?总之,从1844年到1911年的60年间,共发生教案1639起,中国政府被搞得焦头烂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