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人在“供养”老婆孩子?(1)

在前资本主义时期,一位“贤妻”被看做重要的财产。17世纪初,约翰·弗洛里奥说过,“一个家庭必备4样东西:烟囱、猫、母鸡和好老婆”—把妻子跟有用的家畜和用具归为一类。家里日子过得好不好,要看妻子“持家的本领”,这与丈夫做自耕农的技艺同等重要。身体健壮的“贤妻”忙活着制蜡烛、烙馅饼、拔鸡毛—现在新英格兰各地复制的殖民地时期的村庄正上演着这些场景。贤妻们用自己的劳动支持着丈夫,没有她们,男人就不是有财产的男人。

但是,妇女劳动的果实却依法归丈夫所有。直到19世纪中叶,已婚妇女还不享有财产权。普通法给予丈夫绝对的权利,令他们享受妻子的“劳务”,包括她在外面挣的钱。除非娘家很富有,将一份财产放在她名下,否则,女人嫁过去名义上就是被人养活,婚后也如此。妻子在家庭财务方面没有发言权,寡妇被视为丈夫财产的“附属品”,一同被转移到继承人手里。正如最早的女权主义者指出的,这种仆从的地位简直和奴隶一样。

当大多数家庭还在疲于应付温饱时,这种惊人的不平等还不太重要。毕竟夫妻同睡一张床,同吃一锅饭,双方在经济上没多大差别。但到19世纪,随着货币经济的发展,男人慢慢挣了工资,或是靠买卖积累了金钱,而大多数女性仍滞留在家庭物物交换的经济里。“工作”或“劳动”的含义变成现金收入和“男人”的工作。男人“养活”在家的妻子,这种看法大行其道,今天依然如此,好像无薪的劳动就不是生产,就不是“真正”的经济的一部分。

1791年,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出版了《制造业报告》一书,为国家投资制造业辩护,并首次从货币的角度界定了“生产”。根据汉米尔顿的定义,只有那些能卖出去并有收益的货物才能归入社会的“总产值”。他把那些生产供家庭之外交换的物品的劳动看做“高度生产性的”。因此,他认为,妇女儿童到生产部门干活儿挣钱,比待在家里“更有用”。差不多同时,在《女权的辩护》一书中,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指出,在方兴未艾的新政治经济体系中,“妇女或者变得像个男人,以便成为合格的公民;或者继续干女人的家务活儿,这对她们获得公民身份毫无益处”。

当妇女的家务劳动不再成其为“工作”时,它便逐渐被浪漫地称为“爱的奉献”。女权主义经济学家南希·福柏尔一语中的:“家庭在道德上升值的同时是家务劳动在经济上的贬值。”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流行观念中,殖民时代节俭勤劳的妻子逐渐被“家庭天使”所取代,她们是道德的楷模,只关心孩子的精神、情感和身体上的需求,而把物质需求留给丈夫操心。

金钱、商务和产业交给了男人。对中上层白人女性来说,理想就是成为爱的化身。1827年,一位新罕布什尔州的绅士写道:“这种无私的纯粹的爱,在一个自私自利、斤斤计较的忙碌世界里是罕见的。”在这种“分工”原则下,“真正的女性”成为个人道德和爱的使者。她从不屈尊为自己的劳动索取报酬。她被奉为偶像,同时又不堪重负。这种意识形态在21世纪仍会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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