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记片为何屡屡得奖?(8)

从电影创作的角度,一旦你用了真实名字,你多多少少还得受到真实性的约束。一般而言,大事件需要属实,小细节可以虚构,但这不是原则,仅作参考。1928年的《圣女贞德》据说台词来自历史事件中的法庭笔录,但动作造型不可能完全复制,15世纪还没有影像嘛。另一个极端:1964年的英国电影《雄霸天下》(Becket,1964)描写诺尔曼人和撒克逊人的冲突,主角贝克特被当做撒克逊的爱国者来描写,但剧作完成之际,作者发现贝克特本来就是诺尔曼人,于是整个戏剧冲突的基石就垮了。作者一想,这我没法改,于是将错就错保留了原貌。

从观众的角度,判断这类电影取决于每个人的视角,你若站在历史学的高度,你自然可以寻找失实之处,发泄不满;但若换位至文学视角,所谓真实都是素材而已,并不能决定作品的整体成就。说得浅一点,就当是看戏嘛。真实生活往往是乏味的,你有没有看过那些在宿舍里装摄像头的,十分无聊,一天的内容能剪成五分钟就不错了。即便那个也不再是绝对真实,因为镜头里的人物知道有人看,他会调节自己的行为。艺术真实跟历史真实不是一个范畴,但此处不多赘述,以免掉进理论的泥淖。

假设你成了一部电影的描写对象,并且姓名、年龄、身份、家庭住址统统能对上,你自然有权力要求真实再现。说实话,你可能不想真实再现,而是按照你的美好蓝图来重塑。如果你是主角,你应该可以收取一定的授权费,但这事也无法深入,因为你在公开场合的言行或许得不到版权法的保护——法律保护的似乎是原作的知识产权,而非人物原型的肖像权什么的。话说回来,我这是杞人忧天,中国短期内是不会有《社交网络》那样的影片的,各种条件均没成熟。中国远离对号入座的年代就谢天谢地了。

附:源自真人真事

据报,山西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即将拍成故事片。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一个顺理成章的事情——115名矿工获救,38人遇难,既有悲情,又有升华,非常符合主流叙事。可这回欢呼雀跃的影迷并不多,因为大家隐隐能预知拍出来的《八天八夜》会是怎样一部作品。说得好听点,这是在挑衅央视的成绩,嫌央视的新闻画面还不够真实生动,解说词还不够操纵泪腺;说得不好听,似乎要亵渎真人真事中的真情实感。

将真人真事搬上银幕,本无可厚非,但我们需要区分重大事件和普通事件。二战、越战、9·11改写历史,王家岭矿难没有那样的世界性影响,但对于国内民众绝对算牵动亿万颗心,虽然涉及不足200条生命,但它不是孤立事件,而具有一定的典型性。颇受好评的台湾影片《不能没有你》改编自父亲抱女儿跳桥的社会新闻,尽管当时有至少六家电视台做实况转播,但两天后便不再有人关注。这类事件特别适合影视化,一来,媒体传播的往往是最戏剧性的一瞬间,而背后的故事更适合做细腻的戏剧处理;二来,编导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做各种假设与深化,除了当事人,外界一般不会来细究真实性。《茶花女》也是有原型的,可如今有谁在乎哪些细节是真的哪些是虚构的呢?除非做文学考古,否则压根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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