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开始觉察到其在知识产权和服务业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因此美国力推一些国际新规则,用于开放知识产权产品(如医药、软件和电影等)国际市场,特别是金融和通信服务国际市场。这一举动推动了1994年结束的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举行。无论是从美国对这次谈判的部署方法还是美国定下的目标来说,将知识产权纳入多边体系中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几个分析人士写道,知识产权与贸易自由化不同,因为全球利益是存在问题的,其经济影响只不过是资本从贫穷国家到富裕国家的转移。除非其他国家同意提高本国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否则就只有通过对这些国家实行经济报复来达到这些目标。特别的国内立法——美国法律中声名狼藉的301条款——在美国被通过,使得这种报复合法化。
最后,美国促使中国保证重点开放其商品和服务市场,将它们作为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部分条件。美国又一次在一扇微开的门上推了一把,因为当时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正在试着利用外部压力推动国内的进一步改革。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作出了许多让步,10年后,一位中国的高级谈判代表将多哈回合的僵局视为中国得到回报的契机。
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帕斯卡尔·拉米在多哈回合中作出了让步,这也被七国集团(不包括印度)中的大多数国家暂时性地接受。在这之后,美国的谈判代表来到日内瓦的中国驻世界贸易组织大使馆,试图从中国获得更多的让步。保罗·布卢斯坦这样写道:“美国谈判代表们知道,他们的要求很难让中国接受,因为从1999年中国参与有关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以来,中国人就一直怀恨在心,他们觉得,是美国胁迫他们接受那些过于严苛的条件……”
也许,对中国开放的激进性更为有力的例证,就是中国开始实行重商主义的汇率战略(促进出口,减少进口),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对随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来的贸易开放给自己所作的补偿。
美国时而支持自由化,时而反对自由化,这不是因为美国在达到某些目标上没有贸易伙伴与它共谋。最重要的是,很多发展中国家乐于看到纺织和服装业不受国际规则的约束,它们将这作为在制造业内不承担自由化责任的一种交换条件,因为它们在思想上是忠于国内的进口替代和保护主义政策的。能力有限的纺织品出口商钟情于有保证的配额,而不是来自其他更具竞争力的出口商们的开放竞争。这些出口商即使不占大多数,也有很多是这样的。这就是《多种纤维协定》背后的秘密及其存在如此之久的原因。
美国也不是总能达到它想要的效果。例如,在东京回合的谈判中,美国就不能明显地规制欧洲经济共同体有关农业政策的施行。同时,美国也不能迅速地达成所愿。从1982年起,美国就开始努力确保全球知识产权和服务的自由化;到1994年,美国才在乌拉圭回合贸易谈判中达成了最后的协议。这期间历时12年,谈判过程也是曲折复杂。而美国也确实只有“付出”才能达到它的目标。例如,为了在全球范围内开放知识产权和服务业,美国也不得不开放自己的这些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