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穷和富有(1)

现在有很多的说法,凭借它们就能煽动起物质富裕国家经济增长的火苗,这些说法对于战胜贫困都有着极大的感情冲击力。谁能够,谁又愿意无视那些无家可归的人困在外面,寒冷的冬夜里在温暖的小舍寻求庇护,或者谁有能够无视那些吃不饱穿不暖去上学的孩子 或者他们还不算!还有很多第一眼不能看出是否贫穷的人!他们难道不是有所需要,必须得到帮助的吗?他们难道不是至少需要经济的继续增长?

这样的问题表面上是明智的,但实际却不然。因为在富裕的国家,贫困只能通过平均分配经济利润获得的财富和服务量来消除,而不是通过将这些增多。一个国家是贫穷还是富有,对于贫穷的比例只有很小的影响,就像在东西德统一之后,东德贫穷人口的比例比西德低了,但是西德穷人的生活标准高于东德普通市民的标准。

类似的情况是对经济效率差异很大的国家进行比较,如美国和土耳其、荷兰和匈牙利,或瑞典和捷克。尽管美国人均经济利润是土耳其的4倍,但两个国家都有六分之一的贫困人口;荷兰和匈牙利都是7%的人口定义为贫困人口,但荷兰的人均BIP是匈牙利的2倍;对瑞典和捷克也一样,尽管经济效率有差异,但贫困比例相同。(20)

理由很简单:在富裕国家里贫困只是个定义的问题。姑且不论平均收入多少,那些被视为贫困的,是没有达到至少5-6%国民平均收入的人。如果平均收入提高了,那么按规律穷人的收入程度也提高了,但这却不能改变他们的状况,因为只要没有接近平均收入,他们就是穷人 而不取决于他们的物质储备有多少。例如在德国,现在最贫困的人也有着与六十年代雇员平均收入相等的购买力(21),但在那时没有人会认为这样就是贫穷。

但真正的穷人怎么样了?那些在世上受苦的人,那些生存的物质需求和文化需求远远不能得到满足的人,那些真正在挨饿,没有适合生存的房子,得不到教育或者医疗供给的人怎么样了?是否供给充足的富裕国家应该继续将其物质财富增多来有效地帮助这些人?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穷人的利益在大肆消费 这样的观点在现实中并不少见。(22)

事实上,那些富裕国家对贫穷国家很早就进行了经济支持,但这种支持一如既往的微薄。除了瑞典是个例外,没有任何国家在这方面支出了其BIP的百分之一。接近百分之一的仅有挪威、丹麦和荷兰,英国提供了0.43%,德国和法国提供了BIP的0.38%,排在中间靠后的位置,倒数几名是意大利、日本和美国,美国在2008年仅提供了BIP的0.18%进行发展援助。(23)

所有国家的公益资金或多或少都会通过慷慨的私人捐助得到补充,但即使是加上了这一部分,也几乎没有一个国家能达到0.7%的标线 这是富国向贫困国捐款反复被定位的目标(24) 而这对那些每年显示增长2%或更多的国家的国民经济来说也不算太多。所以真正的穷人从这种富裕赢利中没有得到任何好处,特别是很大一部分发展援助资金用于了对等贸易(25) 、出口融资或其它类似的用途。

有时会听到对这种直接援助反对的呼声,而且人们也绝对不能一味地将这种直接援助看成是决定性的。那些保持着高增长率、经济雄厚的国家要通过活跃的贸易使经济薄弱的国家从困境中摆脱出来,这才是更有意义的。成功的先例是东南亚国家,尤其是中国和印度,在它们身上一定有些可取之处。如果美国的经济慢慢衰退,中国人的工厂不会受此影响而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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