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内部的反事实假设:殖民地联盟、征税和民主政治(2)

1774年9月5日,议会在“致英国人民”的演讲中也指出,七年战争之前,母国与殖民地的关系是合法的。仅仅到了结尾处,它才提到“在北美,有一项准备奴役你们同胞的计划正在进行……让我们回到上一场战争尾声时的状态,我们之间原本的和谐就能重现”。

但这种假设显然被现实给否决了,因为18世纪60年代英国政府不断表示愿意就争论焦点进行协商。现在我们能看到,18世纪60年代初期英国从重商主义到帝国主义的转变中,其对殖民地的贸易政策并没有像以往史料认为的那样有重大改变。1764年的《蔗糖法案》试图在殖民地提高税收的同时,也在尝试鼓励经由传统商业渠道展开贸易。同样,1767年查塔姆对茶叶再出口到北美实行减税政策也有同样的考虑。类似地,1764年威斯敏斯特议会通过的《货币法案》抑制了殖民地因发行货币导致的通货膨胀;在遭到殖民地的抗议后,1770年通过的一项法案放宽了纽约的货币政策,随后1773年通过的一项法案则让其他殖民地也得以纷纷效仿:在此基础上,问题是有可能得到解决的。乔治·格伦维尔此后在议会中承认,他“没有料到”《印花税法案》会遭到如此强烈的反抗,如果自己预见到了,也不会提出这项法案。这是有可能的:因为就英国政府必须提高殖民地的税收而言,增加一项小额的印花税也不会有太大的作用。对这一税款预期的税收只有11万英镑,其中5万英镑还是来自西印度群岛。要不是国内征税麻烦频出,伦敦内阁原本可以通过现有的关税和消费税法大幅度提高税收,并在海军的威力与已扩大的代理海事法庭执行这些征税法令。在遭到殖民地的抗议后,威斯敏斯特议会废止了《印花税法案》。

如果说《印花税法案》是在无人料到殖民地会反抗的情况下通过的,1767年汤森的一系列征税法案也是如此:它没有引发国内征税的问题,而且它的立足点似乎也正在于殖民者自己对合法的外贸征税与非法的国内征税所作出的区分。甚至是殖民地驻伦敦的办事处也没意料到结果或对此发出警告。就连富兰克林在1767年4月的《伦敦纪事报》上也发表文章表示,从宪法上说帝国就外贸征税是正确的,他只是反对“国内税收”。于是我们很难反驳下面这个结论:反对将茶叶税从每磅一先令减至3便士的呼声来自殖民地商人,因为他们很可能由于获利丰厚的走私贸易被打压而遭受损失。如果在走私问题变成一个麻烦的政治问题之前,就早早地用皇家海军清除掉北美海域上的走私活动,那么就不存在某种严重的胁迫,北美方面也就因此没有任何妥协的余地。1776年不像1688年有那样明显的偶然性。

坚持传统看法、认为美国革命源于“外部原因”的历史学家,也许构想的是一个过于简单的冲突原因。1769年5月1日,内阁开会研究1767年6月下院通过的“汤森法案”(提出者为当时的财政大臣查尔斯·汤森)在殖民地引发的强烈抗议。他们进行投票,废止了除茶叶税外的其他税收法案。由于5票对4票,主张废止茶叶税的第一财政大臣格拉夫顿公爵调和矛盾的做法宣告失败。据称,“这个重要的决定是导致美国革命这一系列事件中的决定性环节”。如果没有茶叶税,就不会发生波士顿倾茶事件,英国与其殖民地也不会紧接着反目成仇。要将这番自信的判断作为殖民地反抗的原因载入历史似乎是不太有说服力的。我们是可以从英国政策的角度提出反事实的假设,但就殖民地本身社会发展与意识形态冲突的模式进行思考,显然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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