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8年和1776年:两种类型的悲剧?(1)

1688年在不列颠群岛发生的革命与1776年在英属北美殖民地发生的革命,在本质上有很多共同特征:最初看上去不可能发生;大多数人尽管对政府不满,但要进行武力反抗则不情不愿;最后行动的高度一致;在历史考证时,关于当时实际发生的事件,人们的意见出现了相当大的分歧;都存在一种强烈的政治需要,要求革命必须拥有明确而深远的意义。然而,就因果而言,这两段历史是很不同的。作为一系列事件的结果,詹姆斯二世在很短时间内就下了台。在当时人的眼里,这些事件是令人困惑的;而历史学家则称这些事件是偶然因素使然。不管是当时还是后来,在人们看来,这都是一场匪夷所思的革命,要完全地解释它缺乏充分的证据。正相反,研究18世纪七八十年代冲突的历史学家总是会认为,革命是法律和宗教中社会、宗教或意识形态矛盾长期酝酿的结果,它来自多方面因素的作用,迟早都要发生。那些在英国政策里找原因的人,以及认为革命的爆发主要还是由于殖民地内部原因的作用的人也这么认为。

不过,即使革命前有如此多强有力的促成因素,我们也还是可以提出反事实的假设。除了双方都大力投入这场旨在赶走外国统治势力的殖民地解放战争之外,由于这场战争是一场内战,战争的双方还有另一个合理的选择。1688年的光荣革命中,绝大多数英格兰人和苏格兰人都作壁上观,看哪方会取得上风;而1776年13个殖民地的革命就与此完全不同。自18世纪60年代初开始,殖民地的人们就因原则性的冲突和本土的高压政策时常响应政治上的动员,对支持哪一方已有明确立场。在1688年的英国,政府的改革是和平实现的,但此后人们便不断地纠结于如何阐释已发生事件的理论意义;在1776年的美洲殖民地,人们已有过理论上的辩论,并迅速陷入彼此之间因效忠对象不同而进行的激烈内战。直至1783年和平的到来,效忠王室派永失支持以及胜利主义思潮的到来,人们开始认为民族目标已经统一、彻底独立的美利坚合众国必将诞生。

因此,多方面因素的作用并不意味着必然性,反而引发了两个反事实假设—两个无法调和的不同选择:要么出现一个英属北美,更稳定地融入英国教会以及王室、商业和科学的现代社会体系;要么出现一个共和政体下的美洲,倒退入一种平民政治、宗派冲突和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的模式,这在很多英国观察家看来,就好比是唤回了17世纪四五十年代。当然,这两个选择是由政治上的偶然因素决定的,因为未来美洲社会的英国模式设想并不是要强行对当地的信仰等各方面作出改变,也完全没有试图向殖民地种植园源源不断地输送贵族和乡绅:殖民地社会早已作好充分的准备要接受英国贵族阶层的理想。而英国也的确企图在美洲推广英国教会,并打算以之为基础在当地的多元化社会中建立实行宗教宽容的政权。但在殖民地很多人(不仅是其中的非国教者)的眼里则完全是另一回事,这体现了英国想要控制他们的精神领域,用心险恶。

同时,英国在文化竞争中霸权主义的体现也被解释为用心险恶:随着英国审美口味和商业标准规范下的货物进入美洲,其背后的消费观正让当地的上流社会日益变得英国化。此后,由于实现了独立并且在宪法修改实验上取得初步成功,这种影响很快被新国家人民的兴高采烈遮掩了。一个年轻纯洁的共和国诞生了,它拒绝旧世界的腐败,也摒弃了现代消费主义的奢靡—这个念头如此强烈,以至于被铸造成了一个国家神话。而当腐败和奢靡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这是必然的),它们也必须服从这个神话,不能颠覆它:人们认为是殖民文化例外主义为美国的政治独立指明了道路。然而,只有回过头去看历史时,才会显得是美国人价值观的发展让美国独立必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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