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艺人与艺术家(1919—1927)(1)

在1910至1930年间,电影工作者的工作机会计有:

1. 最常见的,导演和电影公司签约。

2. 第一种的变通,导演和电影公司的“艺术创作”部签约。这是历史产物—一战后,德国和法国的电影工业细分出“高级”部门。例如德国的Ufa公司和法国的Pathe或者高蒙公司都有这样的部门,和不同的电影工作者合作。

3. 导演自组公司,自负盈亏。

4. 导演游离于工业之外,附属于特定的艺术或政治团体。超现实主义风格的纪录片《德堡的秘密》和德国激进左派电影《库勒·旺贝》即属这一种。  德莱叶的一生游走于上述四种选择,一次次寻找最适合他创作的合作方式。他非大富大贵之人,独立筹资拍摄的影片只有《吸血鬼》一部。他拒绝何商业妥协,也不愿意混迹前卫艺术家的圈子,更抵触附庸政治。早年初入行时,他选择与电影公司签约,然而他的性格使这种选择无法长久。默片时代后期,德莱叶颠沛于德法两国,寻找他的机会和运气,他选择了第二种工作方式,独立于电影公司,仅和“艺术创作”部签约。

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一个坚持不与商业同流的导演,职业生涯的起点却是当年全球第二大影业公司—奥雷·奥尔森的北欧电影公司。丹麦虽是小国,但鼎盛时期的北欧电影公司创造了客观的电影市场。公司自营剧场,产销流畅,默片制作成本低廉且迅速,奥尔森又深谙大众心理,开发诸如情感八点档之类的题材,上述要素环环相扣,北欧电影公司一时垄断丹麦国内的电影市场,兼并了众多竞争对手,或大肆挖脚对家的创作人手。1913年前后,北欧公司雇有员工1400名。1911年,丹麦出产的99部电影里77部来自北欧公司,1912年,160部国产电影中北欧出品占了103部。[1]公司更大的收益来自海外市场,奥尔森出品的电影在德国、法国、英国甚至美国广受追捧。垄断国内资源,海外疯狂扩展,北欧公司在其鼎盛的1913年,收益高达120万丹麦克朗。[2]

公司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来自对大众心理的把握。电影既已成为娱乐生意,怎样讲好故事哄妥观众就很要紧。1910年,fotorama公司成功发行片长40分钟的剧情片《白奴血泪》,揭开丹麦电影黄金时期的序幕,北欧公司也随即投入长片制作与发行。其后北欧公司开发了各种流行的电影流派,触角遍布涉案剧、黑色幽默剧、浪漫情感剧以及史诗片。其中,北欧公司独树一帜的是取材上流社会的“贵族电影”和讲述艺术家与流浪艺人的“波希米亚电影”。若要概述北欧公司的创作风格,可引用它那广为流传的“告编剧书”里的一条:“故事需发生在当下,与上层社会有关。底层与农民的题材不予接受。”[3]

丹麦电影创作同样依靠文学改编。北欧公司把仲马父子、狄更斯、莎士比亚的大量作品以及更多驰名欧洲的作品搬上银幕,意图借助文学深入人心的力量轻易打开海外市场。“读者即市场,即便坚信电影改编破坏原作的人,也会好奇之下进影院一窥。”[4] 名著底本更能吸引中产以及上流阶层走进电影院,同时也成了对抗审查制度的好办法。甚至,为了彰显自家的文化底色,在很多名著改编的电影中,北欧公司聘请了当时最家喻户晓的话剧明星出演。[5]

新兴的剧情片和蓬勃发展的电影业需要剧本支撑,这给了德莱叶入行的机会。彼时他供职报社,专写航天发展的新闻和法院报道,偶尔写点俏皮的专栏。1912年到1913年间,他给一家小公司写了三个剧本,随后在1913年,他成了北欧公司的兼职写手。关于他后来对电影批量生产方式的反感,就要从北欧公司的分工制度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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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见Marguerite Engberg编辑的Det Danske Stumfilm:1903-1930 ,第13~20页。

[2] Ebbe Neergaard: Story of Danish Film ,第38页。

[3] Erik Norgard: Levende billeder I Danmark ,第99页。

[4] Urban Gad: Filmen:Dens Midler og Maal ,第5页。

[5] Norgard: Levende billeder I Danmark ,第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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