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艺人与艺术家(1919—1927)(2)

北欧电影公司片场,演员们在拍摄间隙。摄于1913年。

德莱叶入行时,“大制片厂模式”还只是初具雏形,尽管编剧和拍摄是两个独立的部门,但还不至像日后那么壁垒分明。而德莱叶彼时的工作就是在两个部门间穿针引线。[1] 他的首要任务是写对白和旁白。默片时期,电影开拍时的剧本仅是分镜大纲,具体台词由导演临场发挥。因为是拍摄现场的对白写手,德莱叶就要参与剪辑。当年的“剪辑”是完全不同于时下的概念。没有复杂花哨的镜头,剪辑师的工作仅是去掉废弃部分的胶片,把连格画面有序排列,然后插入字幕。德莱叶承担的另一份也是最重要的一份工作,是任文学顾问。北欧公司尚未形成日后在好莱坞大行其道的“故事创作部”,只分派特定人选筛选各方投稿。那个年代,故事写手像吉卜赛人一样浪迹于各电影公司,他们不属于电影公司,也不真正参与电影制作,仅是贩卖故事。德莱叶则沙里淘金地在投稿中打捞有意思的故事,撰写分镜头大纲,或者洽谈文学作品的版权,改编剧本。1913年至1919年间,有20部北欧公司出品电影的演职人员表上出现过德莱叶的名字,而实际上他参与的影片远远不止这些。在投身电影业的起点,德莱叶就和文学绑在了一起,“怎么讲故事”占据了他所有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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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德莱叶和北欧公司先后在1913年2月26日以及1915年5月12日签订的两份劳动合约,现保存在丹麦国家电影资料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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