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胡萝卜,还是大棒(1)

区分了资源性权力与关系性权力之后,我们还应该区分关系性权力的三个方面:命令变化、控制日程与确定偏好。这三个方面常常被混在一起。例如,近期一本外交政策专著将权力定义为“让个人或团体做他们不想做的事情”。这种狭义的权力定义会导致错误。

命令他人改变行为,违背其最初的行为偏好,是关系性权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并不是唯一的一个方面。另外一个方面是影响他人的偏好,使其偏好与自己的偏好相同,不需要命令即可改变其行为。美国前总统艾森豪威尔将军曾经将此称为“让人不仅出于你的命令去做一件事,而是本能地想为你做这件事”。这种同化式权力与命令式权力对比鲜明,并为其提供了补充。认为权力就是命令他人作出改变的观点是错误的。你可以通过塑造他人的偏好来影响其行为,而不是在事态变得严重时才依赖胡萝卜和大棒去改变其行为,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有时候,我们不需要强迫他人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如果忽视了这个方面而狭义地定义权力,就会导致拙劣的外交政策。

20世纪50年代,耶鲁大学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在对纽黑文市进行研究时定义了权力的第一个方面或“表面”。尽管只涵盖了部分权力行为,但该定义直至今天仍然被广泛使用。它关注的是让他人违背其最初偏好和战略而行事的能力。要衡量或判断权力,你必须了解他人或其他国家最初偏好的强烈程度以及你的努力使对方作出了多大程度的改变。当对方似乎有一定的选择权时,胁迫会体现得很明显。如果有人拿枪指着你问“要钱还是要命”,你可以作出选择,但你的选择余地很小,并且与你最初的偏好并不一致(除非你本来就想自杀或殉道)。1938年德国入侵捷克斯洛伐克,1968年苏军进入布拉格,两次都不是捷克斯洛伐克最初想要的结果。

经济措施就更复杂了。负性制裁(剥夺经济利益)是能够明显感觉到的威胁。而当你可以因为做自己最初不想做的事而得到报偿或经济好处的时候,对方提供的诱惑就比较有吸引力了。但是,当对方给出明示或暗示,威胁要取消报偿时,报偿就变成了负性制裁。年终奖是一种奖励,但其取消会让人觉得是一种惩罚。并且,在不平等的谈判中,弱势一方是没有什么选择权的。例如,当一个身家百万的大地主把少得可怜的钱摆在一个饥饿的农民面前,让他“拿不拿随便”的时候,农民实际上没什么选择。重要的一点在于,有人有能力让其他人违背其最初偏好与战略行事,并且双方都能够感受到权力。

20世纪60年代,就在达尔提出其被广泛接受的权力定义后不久,政治学家彼得·巴克拉克和莫顿·巴拉茨指出,达尔的定义遗漏了“权力的第二个层面”,忽视了框架构建与议程设置。如果能够利用观念与制度拟定行动议程,让其他人的偏好看起来无关紧要或不合理,那就可能永远都不需要向他人施加压力了。换言之,通过影响他人对合法性与可行性的预期来塑造其偏好是可能的。议程构建关注的是将某些议题排除在谈判桌以外的能力,或者,用福尔摩斯的话来说,就是让狗吠不出来。

强有力的行为体能够确保将影响力较弱的行为体排除在谈判桌外,或者,即使后来者上了谈判桌,先来者也早已制定好了游戏规则。国际金融政策就具有这个特点,至少在2008年危机前是如此。2008年危机后,20国集团成为8国集团的补充。受到这一层面权力影响的行为体并不一定能意识到权力的作用。如果它们接受制度的合法性或构建议程的社会话语,那它们可能就不会感受到权力的第二个层面对其造成的过度束缚。但如果是通过威胁或许诺提供报偿来限制行为体的行动议程,就又回到了权力的第一个层面。行为体对议程合法性的默许使第二个层面的权力成为同化式权力,且部分构成软实力—权力使用者通过议程构建、说服和积极吸引等同化手段,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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