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社会进化的遗传论(8)

这些类群间选择模型所产生的主要结果是:只要相互作用的类群成员表现出大于平均的遗传相似性,利他主义就可以进化。然而,正如安德鲁?博克和奈杰尔?弗兰克斯指出的:“该模型所要求的关键的相似性是在决定自私还是利他行为的等位基因上。血缘关系,作为一个产生遗传相似性的普遍因素,可能是唯一一个可以形成社会行为优先分配的基础,而又不引起基因组内部等位基因之间由于社会行为而产生的冲突。因此,类群内选择模型与亲缘选择模型并不一定是冲突的,对这些不同模型的辩论主要是语义学的问题。

简要概括一下,对于类群内部个体层次的选择(类群内选择)来说,一个利他主义基因将会被削弱,因为利他主义者个体将会承受适合度的损失,而自私个体的适合度将会增强,因为它们不会遭受损失而是受益于同群伙伴的利他行为。只有在利他主义者较多的类群比利他主义者较少的类群更为多产的情况下,一个利他主义的基因才能够通过类群选择而延续下来。因此,正的类群间选择必定会超过负的类群内选择,这就是为什么类群选择需要两个主要的选择成分:类群内选择不利于利他主义基因的延续,类群间选择有利于利他主义基因的延续。这一概念与亲缘选择并不矛盾,与迈克尔?韦德(Michael Wade)提出的“选择成分”的概念完全一致,即具有利他主义者的类群一定比没有利他主义者的类群更为多产。

 最后,大卫?威尔逊(David S.Wilson)认为,所谓的微弱利他主义的进化不需要亲缘关系,可以发生在那些由具有随机遗传基础的个体所组成的类群中。这种“微弱利他主义”被定义为个体相对于类群成员的适合度。换句话说,微弱利他主义意味着个体的自身适合度通过利他主义行为而得到增加,而其他类群成员的适合度增加得更多。这与威尔逊所称的“强利他主义”非常不同,“强利他主义”是与种群中所有个体的适合度相比的个人适合度。大多数理论家都认为这种“强利他主义”的进化需要亲缘关系或遗传相似性。尽管在社会性昆虫中有一些例子符合微弱利他主义的定义,如多雌蜂群的建立,其中有数只无亲缘关系的蜂后合作。然而,这种行为也可以解释为个体选择。例如,如果很少有或者根本没有机会去建立一个新的族群,个体将与其他的雌性创建者联合,即使它们最终可能无法成为蜂后来领导这个成熟的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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