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最后的祷文(3)

开始这篇小说的有两天我一口气写了三万字,漫无目的地写,后面的情节只是稍加构思。到了第三天,我突然丧失了写作欲望,不写任何东西。每天就是看书,有一些经典的古典小说,一些无病呻吟的现代小说,一些粗制滥造的武侠小说,一些俗到极点但能给我阅读欲的言情小说,还有更多的纯文学。坦白地说,我看这些纯文学的动机不纯,我并不是因为喜爱它们——事实上,我是个急性子,一看枯燥无味的书就晕。我之所以读它们仅仅是为了增加我的谈资,让人觉得我是个文化底蕴深厚的人。我看的纯文学的书中有一些讲述小说的艺术与技巧的书,看得我云里雾里,后来才在另外一本书中得知那大讲小说艺术的作者也是个大骗子。另外,我还读了乔伊斯、伍尔芙、博尔赫斯、昆德拉、玛格丽特?杜拉斯、卡尔维诺、塞林格等人的书以及卡夫卡、萨特等人的传记,这些书中有的我喜欢,更多的让我读起来乏味。我甚至读了哲学书和童话,其中童话引起了我的兴趣,因为它们简直是荒诞,我想到我小时读童话时的样子就想笑。我就这么天天读书过两个月,算起来我摸过的书有近百本,可我觉得我没有任何收获,因为这些书与我的风格太不相同了。但事实上我发现我错了,当我再次拿起笔来写这部长篇小说时,我竟明显地感觉到我的水平提高了,我的语言更加清楚,表达也相对令我满意——原来,阅读严肃的纯文学会让人进步。我认为,看书和写作是分不开的,那些扬言“我从不看任何书,想看书就自己写一本书”的作家在我看来完全扯淡。当然,看书也不全是对人有帮助,有些书我看完后觉得写得太烂了,就命令自己忘掉,免得受到不良影响。

我的长篇又写了十天左右,就又停笔,大概又过了两星期,我已完全忘了我之前写的是什么,即使再想写也写不了了。这期间我也阅读一些东西,主要是思想性的杂文,我觉得非常有意思。于是,我还写了一些杂文,并发到网上,很多人夸我思想深刻,弄得我都想在小说中表现所谓“思想”,“哲学”,幸亏我没这么干,不然我当真傻透了。

我再一次决定续写长篇是在11月,本想利用元旦的三天假将长篇写完。可是,2006年12月31日,我奶奶去世了,她终于没等到元旦。

如果说《高三,那些不着调的爱情》非要表达一个主题的话,那么我觉得我表达的主题就是轮回,类似的关系在不同的人身上发生,同一个人在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换位之后,内心的感受也发生了变化,我想表达的就是这个,至于是篇小说都是什么关系轮回了,谁与谁换了位,我就懒得说了。

这篇小说的写作也让我得到了一些收获,因为我确认了自己具有虚构的能力,也就是说我具有想象力。只要想象力在,我就可能写出更多的小说。不过也暴露了我不会挖掘生活的弱点,因为我想来想去,发现我的生活确实没什么可写。

事实上,这是我的第三个较长小说了,第一篇讲的是小偷公司与吹牛门的故事,大意是小偷与警察合作偷盗并实现双赢的故事。写它是在初二,字数记不清了,但绝对过了十万字。现在想来,那篇小说文笔的原稿在我搬家时遗失了,可能已被收破烂的当废纸卖掉。第二个长篇是在高一和高二,写的一个古代与现代穿插的故事,为了搞笑而搞笑。那篇小说在我的同学间传阅,有人笑得流出了口水,滴到原稿上皱巴巴的,也有的人很不爱惜,让我只能用透明胶反复粘贴我的手稿。我觉得那篇小说虽然没有内容,但我在写那篇小说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乐趣,总之,它没有白写。但是,那篇小说在断断续续地利用语文课写了半年,写到七八万字左右时再次遗失,不过这次凶手是我的班主任——他在收拾我管理的书橱时把我的手稿当成了废纸,扔入了垃圾箱,因为我的手稿太破了,以至于我也没有察觉,后来当我发觉后才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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