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真正做到创新,不要欺诈式创新
从我国企业三十年来发展的总体情况来看,创新对企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并不突出,许多企业的命运随创新而沉浮,更多的是一幅惨淡的画卷:没有创新的企业,大多是短命企业。积极创新的企业,多数也是短命企业;既积极创新,又长命的企业,少之又少。
究竟是什么导致这“两短一少”现象的产生?原因可能非常复杂,但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创新的方向和创新的方式存在严重问题。不少企业为了利润,采用欺诈的方式进行创新,从而形成欺诈式创新。这种欺诈式创新表现在企业发展的多个方面,主要形式有:
(1)商标创新
很多人都知道“鳄鱼”是个大品牌,所以在我们周围就出现了以“鳄鱼”形象为元素的品牌,不仅有服装皮具,甚至还有涂料和自行车轮胎。都是将商标设计得像国外的大品牌,误导消费者。
其实我们观察众多国货,喜欢披着“洋皮”的不在少数。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来,中国已经成为制造大国,却无法成为品牌塑造大国。国外品牌知名度高,商家就千方百计挂个洋名字迎合消费者追求名牌的需求。换汤不换药,这类“商标创新”就是欺诈创新。
(2)概念创新
技术进步,是创新产品功能的有效途径。“卖产品,首先是卖概念”,于是,有的企业就将最先进的技术名称与现有的产品进行组合,形成具有先进技术的新产品。众多的企业对于产品的开发,不重品质而重概念。而且在产品概念的创新中,竭尽赶时髦之能事,新概念莫测高深,令人眼花缭乱。过去30年来,磁化保健、负离子空调、健康电视等,新概念层出不穷,但产品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还有纳米洗衣机、纳米衬衣、纳米冰箱,等等。其实,这些产品与纳米毫无关联,是极其常见的“普通产品”,但与纳米概念结缘后,立即变成非常稀缺的“高端产品”,身价倍增,进而获得惊人的超额利润。对产品的如此推荐,我们只能称之为“产品概念的创新”。
(3)营销创新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良好的性价比,是产品销售的利器。于是,有的企业就通过不同形式的广告,夸大宣扬自己产品的质量如何优良,甚至还有企业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是省优、国优,甚至全球最优。实际上,有些产品连质量合格的基本要求都达不到,距“优”就相去更远,一些消费者被吸引购买,是因为当时无法对产品进行检验。对如此宣扬产品质量的行为,我们只能称之为“产品营销的创新”。
(4)形象的创新
企业形象的升级,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于是,有的企业本来经营状况糟糕,社会形象不佳,却通过花钱买一个漂亮的企业称号,诸如“最佳信用企业”“最受尊敬企业” “产品免检企业”等,一下子就由“灰姑娘”变成了“白天鹅”,产品销售大幅提升。对企业形象的如此打造,我们只能称之为“企业形象的创新”。
上述种种“创新”,都是当今市场上司空见惯的“创新”。企业“创新”的实际情况比此更丰富,花样更多,用目不暇接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但是,这些“创新”具有一个共性: “虚假”。以“虚假”为特性的“创新”,实际上全都是“欺诈的创新”。
欺诈的创新,正是期望以极低的创新成本进入市场,获取高额的经营效益。
在我们的市场中,不少企业之所以热衷于所谓的规模化的形式上的创新、概念上的创新和言论上的创新,主要原因在于这些伪创新成本低、收益高,即使被消费者识破也无伤大雅,因为可以堂而皇之地用引导消费为自己开脱。但这样所谓的创新是十分有害的,企业用欺诈式创新获取高额利润的同时,往往也断送了企业的发展前景,使企业沦为一个不择手段赚钱的商业组织。特别严重的是,欺诈创新的规模化发展,会极大地影响到国家品牌的建设,从整体上降低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信誉度。所以欺诈式创新对于企业来说有百害而无一利。
我们也不乏品质优秀的产品,生产这些产品的企业一直为无法建立自主品牌而苦恼。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如果没有真正鼓励创新的整体环境,仅靠少数企业的品质和品牌建设是难以持续走向世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