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入第二章前,我们先简短说明通则与例外。
通则不容许例外,否则就不是真正的通则。
例外能证明规则吗?
想想这个问题。
你听人说过几次“例外证明规则”?这个断言可以让对方的批评中断15秒,但它却是个毫无意义的陈述。通则不容许例外。如果例外存在,则证明通则错误。附带一提,“例外证明规则”中的“证明”原本是指“测试”,所以这句话的意思是“以例外测试通则”。而这种反驳通则的方法正是我们所讨论的:若能找到例外,就能证明规则有错。
伪学者如我认为,“例外证明规则”这句断言是拉丁文 Exceptio probat regulam 的拙劣翻译,它的原意指规则涵盖每个未被除外的事例。
不过,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
三段论法
对于耐心读到此处的读者,我要致上感谢之意。在进行复习与进入下一章,并且开始顺坡而下通过本书剩余部分之前,我们还要爬过最后一座小丘。这座小丘称为三段论法(syllogism),这个词源于希腊文 syn(综合)以及 logizesthai(推论),因此意思是“综合推论”。
三段论法是一种论证或推论形式,在当中,先做成陈述(通常有两段),也就是前提(premise),接着再从陈述导出结论。
例子:
1. 所有哺乳类动物都是温血动物。(大前提〔major premise〕)
2. 鲸鱼是哺乳类动物。(小前提〔minor premise〕)
3. 因此,鲸鱼是温血动物。(结论)
大前提、小前提加上结论,就是三段论法。
由于在每个定言三段论法(categorical syllogism)中都有三个句子,而每个句子可分成四式(全称肯定〔A〕、全称否定〔E〕、特称肯定〔I〕、特称否定〔O〕),如此便能产生 64 种定言三段论法。此外,每个三段论法有四格(也就是大词、小词与中词〔middle term〕的排列),因此总共有 256 种形式的定言三段论法。
逻辑学家区别出有效的(valid)与无效的定言三段论法。虽然有效与无效对当代大多数学院逻辑体系来说相当基本,但我们在本书并不太关注这两个概念,因为我们谈的是实用逻辑,而不是形式逻辑,是用来帮助读者认识真理,而非帮助读者熟悉西方世界的知识遗产。然而,指出三段论法中最常见的错误也很重要,这种错误称为“中词不周延”(undistributed middle)。这个例子能告诉你形式逻辑如何运作,以及形式逻辑如何借由研究前提之间的内在关系来评估真理。思考以下的论证:
1. 所有哺乳类动物都是温血动物。(大前提)
2. 鲸鱼是温血动物。(小前提)
3. 因此,鲸鱼是哺乳类动物。(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