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8日,比亚迪向东京地方裁判所递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38份以及3份重要材料,否认侵犯索尼的专利权。与此同时,比亚迪向日本专利局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比亚迪战术很明确,首先是积极应诉,证实自己并没有侵犯索尼专利;另一方面,从根本上使其专利无效,不攻自破。
比亚迪的举动曾被视为不计风险的挣扎。因为索尼专利从诞生到真正被授权,其间整整经过9年,投入了相当成本,它绝不会轻易放弃。而一般来说,知识产权案至少需两到三年时间,才有阶段性结果。这就意味着,如果败诉,比亚迪将为此付出巨额资金及人力成本,而其电池产品能否经得住市场诚信检验还不得而知。
两年交锋,连新闻媒体都几乎失去了激情,比亚迪期待的消息却悄然来临。经过审核,2005年1月,日本特许厅裁定,索尼诉讼比亚迪的相关专利无效。2005年3月,索尼不服,递交上诉状给日本知识产权高等裁判所,诉求特许厅审定无效。11月28日,日本知识产权高等裁判所驳回索尼上诉请求,维持特许厅的裁决,至此索尼对比亚迪的指控已失去基础。12月2日,索尼不得不撤诉。最终,比亚迪在日本这两大锂电池专利官司中完胜,成为打破专利棒杀的经典案例,为中国企业指出一条利用知识产权破解专利壁垒的康庄大道。
现在,国际专利战日趋“白热化”,一方面很多企业已经开始加速申请专利在市场上圈地,另一方面专利上的圈地又随时会被竞争对手击破。中国许多技术企业经常受到以日本为首的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打压。在大环境下,中国的企业应对很被动,结果不仅是赔钱,买授权就是受压制难以发展。
曾经,日本企业通过知识产权打压来阻止竞争对手的市场手段非常有效,但是此次索尼败诉表明,全球市场上专利战的攻守到了微妙时刻。那么在比亚迪和日本企业的这些诉讼中,比亚迪到底采用了哪些有效手段让强大的对手放弃了诉讼?
一、比亚迪有证据证明这些技术都是自己研发出来的,并没有侵犯别人的专利。
目前比亚迪每年申请和获得的专利在全国都排在前十名之内,尤其在充电电池领域,比亚迪具有非常强大的技术。比亚迪总裁王传福本身是研究技术出身的,有很强的专利意识,遭遇专利诉讼后,他提出了比亚迪要进行专利申请的要求。从1999年到2002年,比亚迪提出了近100项专利申请,其中60%是发明专利,40%为实用新型专利。2003年,比亚迪申请专利近120件;2004年,比亚迪申请专利近400件;2005年,比亚迪的专利申请量达到700件;2006年,比亚迪的专利申请量达到1000件……此后,比亚迪每年的专利申请量大约在1000~1200件,而且更加重视控制专利的质量。
目前,比亚迪每年仅申请专利的费用就达300多万元。但专利为比亚迪创造的利润和避免的损失却无法计数。目前,比亚迪设立了拥有5000名研发人员的中央研究院,中央研究院下设有电池、通讯、汽车等不同技术领域的研究所,另外公司每个事业部还下设有研究部(大约有2000人左右的研发人员),每天都有大量的发明创造在比亚迪诞生。比亚迪的知识产权部拥有专职工作人员20余人,在研究所、各事业部还有大量的研发人员兼做知识产权工作。强大的研发实力和高效精干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成为比亚迪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运用知识产权战略的坚实基础。
二、由于比亚迪掌握了很多专利,对核心技术非常熟悉,所以在诉讼中比亚迪也可以反诉对方专利侵权。
比如在三洋案例中,比亚迪很快就反诉三洋,并提出反索赔。比亚迪有关高层认为:“一旦我们具有和对手相抗衡的实力,这种案件就会进入旷日持久的诉讼程序,这时候对方也不愿意看到这种情况,因此选择和解就是可以预期的了。”
所以说,企业越是掌握核心技术,就越需要通过专利保护自己的专属性,使其先一步占据市场,取得垄断市场优势,但是由此受到的反击也会加大。比亚迪之所以能与日企实现和解,与其长期不懈的注重自主研发,积累专利有密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