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的下方,列出了六十四位联合署名者名单,其中,埃莉诺·罗斯福{埃莉诺·罗斯福(1884—1962),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的夫人,她本人也是一位著名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与杰基·罗宾逊{杰基·罗宾逊(1919—1972),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历史上第一位黑人球员。}都是广告赞助人。名单下方还附有一句话:“我们身在南方,我们每日都在为尊严与自由而战,我们由衷支持这一呼吁。”紧随其后的,是一份二十人名单,其中多数是南方黑人牧师,置于右下角的则是一张供读者捐款的回执。广大读者踊跃捐款,没隔多久,委员会就收到了数倍于广告费的捐款。
无论对默里、阿伦森,还是其他经手这则广告的人来说,此事已告一段落。不过,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关注他们的呐喊”会在种族议题之外,掀起另一轮更大的争议。他们更未料到,这则广告将成为对美国言论和出版权利的一大考验。更让他们始料未及的是,这起事件将演变为一座自由的里程碑。但是,一切就这么发生了。1
这则广告只是一个开始,而非结束。一场法律与政治的严重冲突即将开始。这场冲突将威胁到《纽约时报》的生存,也危及媒体报道重大社会议题的自由,乃至公众的知情权。四年后,靠美国最高法院的转折性判决力挽狂澜,所有威胁才烟消云散。过去,最高法院通过行使司法审查权,已确立一系列涉及人民生活方方面面的基本准则。但是,在这起事件中,最高法院不仅重申美国是一个开放社会,也让人民了解到,他们有权对政府表达自己的意愿,更重要的是,这起案件,使1791年发布的宪法第一修正案中那寥寥几个单词,焕发出新的活力:
“国会不得立法……侵犯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s...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or the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