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的“创始人”老沃森
IBM诞生于20世纪之初,也是现代公司企业制度和市场经济的起始阶段,很多做法还在完善的过程中。这一时期也涌现了大量发明者,许多发明者只管技术,却并不懂如何应用新技术去创新,对于市场竞争和客户第一这些观念也是不甚了解。在这样一个环境中出现了老沃森,他把企业经营和技术创新联系起来,创造了一个行业,也创造了一家与众不同的百年老店。准确一点说,他创造了一个伟大的现代企业,并通过这个企业一次又一次的成就带领着计算机行业的诞生和壮大。而在这家伟大的企业中,老沃森在信念和价值观上,在企业文化上,在对市场的洞察力上,在推动技术创新上,在现代客户服务和销售管理上,在对人才的重视上,在对国际市场的推动上,都创造了现代企业管理的理念。他为公司建立和培养的许多核心能力,都成了IBM往后能战胜一次又一次困难和挑战的原因。对于老沃森本人,在20世纪初那个以工业家、资本家和企业家(洛克菲勒、亨利·福特、JP·摩根等)为标杆的时代,他成功地把职业经理人(CEO)的角色提升到另一个高度,让世人认识到职业经理人可以发挥的作用,甚至公开认为他就是IBM的“创始人”。
IBM并不是从一诞生就显露出英雄本色的。1911年,国际时间记录公司(International Time Recording Company)、计算尺公司(Computing Scale Company)和制表机器公司(Tabulating Machine Company)三家公司合并成一家新公司,名叫CTR(Computing-Tabulating-Recording Company,即“计算—制表—记录公司”)。这三家公司一家做磅秤,一家做时间记录仪器,一家做穿孔制表机(通过在穿孔卡片上打孔来处理统计信息的机器,它把数据转成二进制信息,是数据处理机器的前身),并由来自国际时间记录公司的乔治·费尔柴德(Geoge Fairchild)担任董事长。一手缔造这次合并的是华尔街著名金融家查尔斯·弗林特(Charles R. Flint),他有“托拉斯之父”之称,是做兼并收购的行家,曾经组建过多家托拉斯(Trust)企业,如美国橡胶公司、美国羊毛公司、美国口香糖公司等。和今天不一样,在那个时代,垄断经营并不是一个违法的经营方法,弗林特就是它的拥护者。在他的手底下,促成了三家公司的合并,目的就是创立一个更大的托拉斯。可是因为计时、计算和制表这三个行业的共性太低,也没有人能把它们融合在一起,所以CTR最初的三年经营并不顺利,用后来IBM的CEO小沃森在回忆录中的话说“几乎濒临倒闭”,否则恐怕幕后老板弗林特也不会想到要从外面请一位经理人来做总经理。在此以前,CTR公司实际上还有一位CEO,但只做了两年便知难而退,在IBM的历史上鲜为人知。
在美国其他大部分著名的同期或更老企业中,它们的经营者往往也是它们的创业者,并一直主导着企业的早期发展,带领它们步入辉煌。甚至放眼到今天的中国企业中亦然。老沃森绝对是一个例外,这个当时40岁、正在失业的经理人,既非IBM的创业者,也从来不曾控股,后来却成为世间公认的IBM创始人和缔造者。他为何会把这家当时还不叫IBM的公司当成自己的企业来经营,甚至看做和生命一样重要?这就要追溯到他的个人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