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求学岁月:贯通中西学问(29)

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思想体系,形成于十七世纪的英国,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时期得到广泛传播,十九世纪逐步成为西方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自由主义在西方作为一种占统治地位的思潮,一直在发展变化。一般认为,十七世纪到十九世纪是古典自由主义时期,从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是所谓的“二十世纪的自由主义”,也称为新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的内容相当丰富,并且在发展中出现许多变体,然而正如英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格雷所总结,自由主义流派变体虽多,但具有一些共同之处,这些共同点构成了自由主义的基础,他总结说:“自由主义传统中各种变体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关于人与社会的确定观念具有独特的现代性。这一观念包括如下几个要素:它是个人主义的(individualist),因为它主张个人对于任何社会集体之要求的道德优先性;它是平等主义的(egalitarian),因为它赋予所有人以同样的道德地位,否认人们之间在道德价值上的差异与法律秩序或政治秩序的相关性;它是普遍主义的(universalist),因为它肯定人类种属的道德统一性,而仅仅给予特殊的历史联合体与文化形式以次要的意义;它是社会向善论(meliorist),因为它认为所有的社会制度与政治安排都是可以纠正和改善的。正是这一关于人与社会的观念赋予自由主义以一种确定的统一性。”[1]约翰·格雷总结了自由主义的基本内容与特征,实际包括三个方面:个人独立与自由,社会关系平等,社会经过改造而日趋完善。自由主义在欧美具有强烈的影响力,正如专门研究西方思想史的学者所总结:“在西方近代历史上,自由主义运动是一场影响广泛而又深远的运动。它不仅是一场理论的运动,还与社会、政治与经济的实践紧密结合在一起,可以说,现代社会的面貌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由主义塑造的。”[2]自由主义思潮在西方的蓬勃发展,不仅逐步占据了西方的意识形态,也传播到了东方,大致在二十世纪初开始进入中国,以后在中国产生着愈来愈大的影响。

西方自由主义传入中国的标志,一般追溯到严复翻译自由主义的名著,并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的阐释,其主要作品《论世变之亟》、《原强》、《原强续篇》、《救亡决论》等,都带有自由主义色彩。这些论著将西方自由主义理论介绍到中国,人们试图将其作为救亡图存的工具。戊戌变法前后,谭嗣同、梁启超等人成为具有自由主义倾向的代表人物,将自由主义论述的范围扩大到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他们通过创办学会、报刊、学堂等方式,在中国传播自由主义的理念。他们的宣传,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中国人僵化闭塞的社会心理和狭隘守旧的思维方法,培养和造就了一批具有新思想、追求民族独立、个性自由的民族民主主义者。

考察西方自由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历史会发现,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前,自由主义思潮在中国的传播只是先声和初试阶段,新文化运动时期才进入高潮。原因有二:一是辛亥革命以后,中西文化交流的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二是一大批留学欧美,经历自由主义洗礼的留学生回国,他们多在教育和文化领域工作,利用各种方式宣传自由主义思潮。举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辛亥革命的领袖人物之一蔡元培,1917年出任北京大学校长,提出了“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的办学思想,将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落实到教育实践之中,又聘请一批有自由主义倾向的知识分子任教,并将宣传自由平等、社会革命的《新青年》搬到北京。这期间,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胡适留学归国,任教北大,一时间北京大学成为自由主义思潮传播和发展的重要基地。

[1] 〔英〕约翰.格雷著,曹海军、刘训练译:《自由主义》,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页。

[2] 何兆武、陈启能主编:《西方近代社会思潮史》,山东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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