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鲁迅在厦门的日子(3)

于是,鲁迅在厦门大学刚住满两个月,就联系离开此地,转到广州中山大学(中大)去工作。下面从鲁迅书信中摘录一些当时他的想法:

【1926年11月8日致许广平】

中大的薪水比厦大少,这我倒并不在意。所虑的是功课多,听说每周最多可至十二小时,而作文章一定也万不能免,即如伏园所办的副刊,我一定也就是被用的器具之一,倘再加别的事情,我就又须吃药做文章了。前回因莽原社来信说无人投稿,我写信叫停刊,现在回信说不停,因为投稿又有了好几篇。我为了别人,牺牲已不可谓不少,现在从许多事情观察起来,只觉得他们对于我凡可以使役时便竭力使役,可以诘责时便竭力诘责,将来可以攻击时自然竭力攻击,因此我于进退去就,颇有戒心,这或者也是颓唐之一端,但我觉得也是环境造成的。其实我也还有一点野心,也想到广州后,对于研究系加以打击,至多无非我不能到北京去,并不在意;第二是同创造社连〔联〕络,造一条战线,更向旧社会进攻,我在勉力做一点文章,也不在意。

【1926年11月18日致许广平】

你大概早知道我有两种矛盾思想,一是要给社会上做点事,一是要自己玩玩。所以议论即如此灰色。折衷〔中〕起来,是为社会上做点事而于自己也无害,但我自己就不能实行,这四五年来,毁损身心不少。我不知道你自己是要在政界呢还是学界。

【1926年12月3日致许广平】

我明年的事,自然是教一点书;但我觉得教书和创作,是不能并立的,郭沫若、郁达夫之不大有文章发表,其故盖亦由于此。所以我此后的路还当选择,研究而教书呢,还是仍做游民而创作?倘须兼顾,即两皆没有好成绩。或者研究一两年,将文学编好,此后教书无须豫〔预〕备,则有余暇,再从事于创作之类也可以。

鲁迅乘兴而来,败兴而走。他在厦门的日子并不如预想的愉快。鲁迅在《两地书·(原信)六十七》中写道:

广平兄:……此地实在太斤斤于银钱,“某人多少钱一月”等等的话,谈话中常听见;我们在此,当局者也日日希望我们做许多工作,发表许多成绩,像养牛之每日挤牛奶一般。某人每日薪水几圆,大约是大家念念不忘的。我一行,至少需两星期,有许多人一定以为我白白骗去了他们半月薪水,或者玉堂(即林语堂)之不愿我旷课,也是此意。我已收了三月的薪水,而上课才一月,自然不应该又请假,但倘计画〔划〕远大,就不必斤斤于此,因为将来可以尽力之日正长。然而他们是眼光不远的,我也不作久远之想,所以我便不走,拟于本年中为他们作一篇季刊上的文章,给他们到学术讲演会去讲演一次,又将我所辑的《古小说钩沉》献出,则学校可以觉得钱不白化〔花〕,而我也可以来去自由了。至于研究教授,则自然不再去辞,因为即使辞掉,他们也仍要想法使你做别的工作,使利息与国文系教授之薪水相当,不会给我便宜的,倒是任它拖着的〔得〕好。关于银钱的推测,你也许以为我神经过敏,然而这是的确的。当兼士要走的时候,玉堂托我挽留,不得结果。玉堂便愤愤地对我道:他来了这几天就走,薪水怎么报销。兼士从到至去,那时诚然不满二月,但计画〔划〕规程,立了国学院基础,费力最多,以厦大而论,给他三个月薪水,也不算多。今乃大有索还薪水之意,我听了实在倒抽了一口冷气。现在是说妥当了,兼士算应聘一年,前薪不提,此后是再来一两回;不在此的时候不支薪,他月底要走了。此地研究系的势力,我看要膨涨〔胀〕起来,当局者的性质,也与此辈相合。理科也很忌文科,正与北大一样。闽南与闽北人之感情如水火,有几个学生很希望我走,但并非对我有恶意,乃是要学校倒楣〔霉〕。

作为一名精神领袖,鲁迅在厦门大学的短短4个月时间里就赢得许多学生的爱戴。1927年1月,鲁迅离开厦门,赶赴许广平所在的广州。他在《两地书》中写道:“我这一走,搅动了空气不少,总有一二十人也要走的学生,他们或往广州,或向武昌,倘有二十余人,就是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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