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鲁迅在厦门的日子(2)

在国学院里的,顾颉刚是胡适之(即胡适)的信徒,另外还有两三个,似乎是顾荐的,和他大同小异,而更浅薄,一到这里,孙伏园便要算可以谈谈的了。我真想不到天下何其浅薄者之多。

【1926年9月26日致许广平】

此校用钱并不少,也很不得法,而有许多悭吝举动,却令人难耐。即如今天我搬房时,就又有一件。房中有两个电灯,我当然只用一个的,而有电机匠来必要取去其一个玻璃泡,止之不可。其实对于一个教员,薪水已经花了这许多了,多点一个电灯或少点一个,又何必如此计较呢?取下之后,我就即刻发见〔现〕了一件危险事,就是他只是宝贝似地〔的〕将电灯泡拿走,并不关闭电门。如果凑巧,我就也许竟会触电。将他叫回来,他才关上了,真是麻木万分。

至于我今天所搬的房子,却比先前的静多了,房子颇大,是在楼上。前回的明信片上,不是有照相么?中间一共五座,其一是图书馆,我就住在那楼上,间壁是孙伏园与张颐(今天才到,也是北大教员),那一面本是钉书作场,现在还没有人。我的房有两个窗门,可以看见山。今天晚上,心就安静得多了,第一是离开了那些无聊人,也不必一同吃饭,听些无聊话了,这就很舒服。今天晚饭是在一个小铺里买了面包和罐头牛肉吃的,明天大概仍要叫厨子包做。又自雇了一个当差的,每月连饭钱十二圆,懂得两三句普通话。但恐怕很有点懒。如果再没有什么麻烦事,我想开手编《中国文学史略》(即《汉文学史纲要》)了。来听我的讲义的学生,一共有二十三人(内女生二人),这不但是国文系全部,而且还含有英文、教育系的。

【1926年11月1日致许广平】

但我对于此后的方针,实在很有些徘徊不决,就是:做文章呢,还是教书?因为这两件事,是势不两立的。作文要热情,教书要冷静。兼做两样时,倘不认真,便两面都油滑浅薄,倘都认真,则一时使热血沸腾,一时使心平气和,精神便不胜困惫,结果也还是两面不讨好。看外国,做教授的文学家,是从来很少有的,我自己想,我如写点东西,大概于中国怕不无小好处,不写也可惜;但如果使我研究一种关于中国文学的事,一定也可以说出别人没有见到的话来,所以放下也似乎可惜。但我想,或者还不如做些有益于目前的文章,至于研究,则于余暇时做,不过如应酬一多,可又不行了。

还有一封信具体地说到当时鲁迅在厦门大学的伙食多么糟糕——

现在我们的饭是可笑极了,外面仍无好的包饭处,所以还是从本校厨房买饭,每人每月三圆半,伏园做菜,辅以罐头。而厨房屡次宣言:不买菜,他要连饭也不卖了。那么,我们为买饭计,必须月出十圆,一并买他不能吃之菜。现在还敷衍着,伏园走后,我想索性一并买菜,以免麻烦,好在他们也只能讹去我十余圆。听差则欠我二十圆,其中二圆,是他兄弟急病时借去的,我以为他可怜,说这二圆不要他还了,算是欠我十八圆;他便第二日又来借二圆,仍是二十圆。伏园订洋装书,每本要他一圆。厦门人对于“外江佬”,似乎颇欺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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