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海麟/主编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至20世纪20年代,南开学校的体育课程日趋规范化,不仅添置了相当规模的体育设施,而且还有了“顺应潮流、适合社会进化需要”的中外体育教材,更以“能使身体各部平均发育,训练端正之姿式;使各器官之功能完全发达,增进全身之健康;使一切动作敏捷正确,精神愉快,发生美感,并养成能守纪律,重协力,尚仁侠之健全价格”为教学目标。体育课分为“课内教学、练习”和“课外运动”两部分,无论中学、大学,都必须保证每周两小时以上的体育课。体育课每遇风雨的室内课,主要学习中国体育史、西洋体育史、运动生理常识、体育标准、体育规则、基本练习法等体育常识。室外课则进行步法、体操、器械、舞蹈、国术、球术、田径、游戏等项目。
学校要求,上体育课时,一律统一着装。无论男女同学,非习满三年并测验及格者不能毕业。同时,每学期中举行一次全校体育测验和一次运动技术标准测验。此外,还要笔试体育和卫生常识。20年代后,又增添了军事训练(女生设看护班),为一、二年级学生必修课,每周三小时。设学科、术科两种,学科包括技术、兵器、军制、筑城等;术科包括各种技术、徒手教练、持枪教练、部队教练、实弹射击及野外演习等。为此,1934年,国民政府教育部重申体育为学校必修课时,明确要求各校“其教授步骤及课程内容可参考清华、南开、武汉等校办理”。
在张伯苓的指导和支持下,南开学校体育科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体育运动的规章、制度、办法,如《运动员资格》、《运动员须知》、《运动队建制》、《运动员标准》、《裁判规则》、《对裁判员的正确态度》、《奖励运动员规定》等。南开学校在运动队的组织、管理、训练等方面,以及各种赛事的组织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在当时是先进的、科学的和严密的,对以后地方的和国家级的运动队以及比赛的组织和管理,都起到了指导和借鉴作用,其影响也达到了全国性的规模。此外,这些体育立法的制定,使南开体育运动之长期处于领先地位,也起到了有力的保证作用。
南开学校的课外体育活动,特别强调“按学生个性之发展”,“有兴趣之练习”。南开的体育教学大纲,把“精神愉快,发生美感”列入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要达到的目标,强调“自试活动”、“韵律活动”、“游戏活动”等内容,不仅有基本动作教练和运动技能学习,而且有土风舞蹈、健身舞蹈和团体游戏的演练,体现了体育与美育结合的思想。
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促使南开学校产生了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运动团体。据1935年统计,有体育团体182个,计网球队66个,篮球队50个,足球队44个,排球队11个,垒球队10个,田径队1个。1936年,课外活动增至每周3次,下课后,还要强迫运动:凡图书馆、讲室、试验室、宿舍等处严禁学生逗留;所有教室内及试验室内的工作均限于课外活动前结束。
张伯苓曾经指出,体育的提倡,“为全民族之问题,并非足造就几个好体格的运动员而已,所以我们应以最后的努力,使大家体格强健。”长期重视体育活动的结果,使南开学子有了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人格,培养出了以周恩来为代表的各类人才。同时,南开学校的运动员在天津、华北、全国、远东等各级各类运动会及球类比赛中,屡创佳绩,获得银杯数十只,锦旗达百余面,留下了一桩又一桩体育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