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中国走势采访录(2)

加工业的急剧膨胀,进一步加剧了原材料短缺的严重状况。为了保护本地资源,进而保护本地加工业和财源,防止“肥水外流”,各省特别是拥有资源的地区都不约而同地拿起了保护市场的武器。那么,这是不是说改革和开放带来了上述现象呢?这种结论过于简单。问题在于改革的过程中,如何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手段。社会呼唤公平竞争进一步走向开放,是历史对中国提出的要求。可是,在我们积极纳入国际市场、渴求建立统一的商品市场的时候,国内却出现了市场割据的地方保护倾向。这不是一种很奇怪的现象吗?是什么力量在捉弄我们呢?一些专家学者认为,这种现象的出现乃至风行,客观上有其必然性,实质上是各地对现实生活中不公平竞争原则的一种反抗和强制修正。在十年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中央实施了多层次的区域经济政策,从而改变了多年“东西南北齐步走”的格局,对改革与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中央提出沿海经济发展战略,发展政策向东部倾斜,是各省领导十分关注的问题。记者接触到的省市对中央的这一决策都表示拥护和支持,西部有的省市领导还从全国改革的大局出发,把中央的战略意图概括为“东部决战,中部策应,西部固本”。但同时,他们也认为,各地因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政策消化能力不同,实施分层次指导无疑是唯一正确的方针。但优惠政策只应该体现在放权程度的大小上,而不应该体现在纪律约束和竞争规则的不同上。省际之间竞争条件实际上是不平等的。

沿海地区特别是特区,凭借远远高出内地的外汇留成比例和自营进出口贸易权等各种优惠政策,在地区间的竞争中长期处于有利地位,有人把这比喻为“鸡脚上刮油,肥肉上添膘”。而这一点,恰恰是诱发各地的攀比情绪,特别是诱发地方保护意识的一个重要原因。有的领导向记者打了个比方: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有如在区域之间进行的一场篮球比赛;甲队队员是从国家队选来的,而乙队队员全是普通中学生,两者力量过于悬殊;若规则又不平等,这场比赛就无法进行下去了。长此以往,就不会有平等的竞赛,也就不会促进竞赛水平提高。记者到重庆采访时,听到这样一个消息,重庆市电线生产企业因为缺乏主要原料铜而陷于瘫痪的境地。市委书记告诉记者,重庆的这些企业本来是有铜的,可在不久前发生的一场贸易争夺战中,让南方沿海某省一下夺走了8万吨。人家为什么竞争力那么强?主要靠的是国家给予的特殊政策以及高额回扣等内地不敢使用的特殊武器。据说,他们弄走的这些铜,也不是用于本省加工业,而是直接向国外出口。

铜本来是国内紧缺的原料,却让一些人倒腾到国外去了。中间商虽然赚了点钱,但整个国家却吃了亏。类似重庆的这种现象,记者采访时在许多地方都听到过。各地的有识人士指出,没有公平的区域竞争原则,强化中央宏观制衡手段就失去了基础。尽快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就必须迅速实施能够体现公平竞争原则的统一规范。而这恰恰说明,要消除我们这篇文章所涉及的现象,不能在改革或开放上退却,而只能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开放上寻找出路。“变通”与失衡在这次为期七十多天的采访中我们发现,“变通”这个词,在当今中国,已经成为使用频率相当高的而且被赋予了新意的一个词汇了。它之所以时髦起来,主要是被用来表达地方对中央某些政令和宏观措施的灵活理解和运用。这是个颇值得研究的问题。对“变通”,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赞扬,有人则认为,这种“变通”的结果往往使中央政令变了样。

这种“地方版”过多,有极不利的一面:本来应当是强有力的中央宏观制衡机制不那么灵了。诸如控制消费基金的增长、压缩基建规模、抑制集团购买力等,几乎中央年年都要“三令五申”,可都收效甚微。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各地都有各种言之成理的“变通”措施。“变通”,有的“变”活了经济,有的却软化了约束。“变通”,既展示了经济发展日益明显的多元化趋势,同时也成为在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上的一个令人头疼的难题。“变通”的吸引力“变通”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吸引力呢?关键在于许多敢尝“禁果”的地方从中得到了甜头。正是因为这一点,“变通”被长期受“一刀切”危害的许多地方政府,看成是一把处理地方同中央关系的“金钥匙”。关于“变通”,人们有许多形象的概括:一是自行其事,对中央和上级“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于“斩而不奏”。我们不难发现,在某些地区、部门和单位,对于自己拟订的某些政策和部署,并不急于向上请示汇报,也不让新闻单位进行传播,而是先干起来再说。

有人说,这样干“进可攻,退可守”,干好了就是功劳,干错了也可以自己悄悄收场。二是“三灯”方针,即“见了红灯绕道走,见了绿灯赶快走,没有灯摸着走”。对于中央的调控措施,适合本地经济发展、能给本地带来实际利益的,就迅速推广实行,反之,则“变通”执行。说穿了便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三是所谓打“擦边球”。对于那些中央只有原则要求而未做具体规定的事情,只要有利于本地区经济的发展,就放手去干;对上面各部门互相矛盾的文件精神和口径,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执行。此法还有一个“妙处”,即明知故犯,走在错与不错的“边缘”上,既不按规定办又为自己留下开脱的余地。

当然,“变通”之法还不止这些。如今用“变通”的办法来对待中央政策规定,已经成为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实际行为。一位基层干部对记者说:如今下面对中央文件的看法,可同前些年大不一样了。早先,中央文件一下来,就组织学习贯彻,执行起来也不走样;现在,文件拿到手里,得先看看合不合我的心。合我的心,就大力宣传贯彻;不合我的心,得想着法儿“变通”,甚至把它搁到一边,该怎么干还怎么干。“变通”的不同含义有人问创造性地执行中央政策和“变通”是不是一回事?许多同志认为,两者是有区别的。这一区别在于是不是离开了中央政策的基本点。一些省、市从本地实际出发,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积极制定并着手实施适合本地经济发展的特殊战略,这些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的基本点是一致的。而“变通”却是另一种含意。从实际情况看,有些地方的“变通”只考虑自己的局部利益,使改革的大局受到损害;而另一些“变通”却是由于上边的政策有漏洞,或者出现了自相矛盾的情况,使下面不好执行。

因此,对“变通”也不宜简单地一概否定。但是,一些省市领导和专家学者对“变通”的后果表示了极大的忧虑。他们认为,“变通”是个十分笼统的概念,如果各地都把它当成法宝来对待中央的政策,势必造成中央号令不灵、经济发展紊乱的局面。记者了解到的实际情况表明,这些同志的忧虑并非没有道理,只要稍进行调查便会发现其中的问题。一些省市在实行“灵活变通”的办法时,出现了这样一些倾向:一是突出强调本地利益。东北和西北的一些资源输出省,每年都有大量原材料被国家平价调拨。在开展生产力标准大讨论时,一个占上风的观点是:咱们长期以“顾全大局”为原则,结果使本省在经济上吃了大亏。以后考虑问题也要从本地利益着想。二是在一些具体政策上互相攀比。现在许多省市都在排队:我们的速度在全国占第几位,我们的工资福利在全国占第几位,我们的物价在全国占第几位……“人家的政策为什么比我们宽”?这类问题许多地方的同志都提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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