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青萍末(10)

1969年3月,百分之三十七的农户以及百分之二十三的人口外流他乡,流动范围所及包括皖苏浙三省。

1970年春节,全县四千余人外流。

旧历新年本为乡下最隆重的节日,而农家仍不能回归乡里,可见其谋生手段除行乞外已别无他途。到了1974年初,形势的发展已非政府力量所能控制,某大队全部一千一百一十九人中,外流者竟有九百余人,其中行乞者十有其八,这等于是除了老弱病残不便行动的人,余者全部背井离乡,其乞食要物的范围已扩大至十三个省市。

对于人民公社来说,诸如此类的情节实在是一些不光彩的剪影,或者如政府官员所说,是给社会主义抹黑。然而事情还不仅于此。按照当日中国政治的要旨,凡事必以阶级斗争的眼光来透视,于是出现了1973年9月2日凤阳党的领导的一句著名的断语:农民的外流行乞,“是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的反映,而煽动外流要饭的显然是一小撮阶级敌人,其罪恶用心是煽动群众对党的不满,妄图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复辟资本主义。”

在这样一种意识形态和道德的压力之下,共产党员和干部不是出于极严重的客观原因,绝不敢妄自菲薄,卷入乞丐行列。所以,直到1976年春季,凤阳县的共产党员行乞,均采取一种隐蔽或曲折的方式。比如某大队党支部书记薛其让,一边在党的会议上振振有词地讲解华国锋的“大批资本主义”和“大干社会主义”,一边却不得不因家计的艰难而在心里做出更切实际的盘算:去年秋季的收成只给他这个书记的全家分得150公斤粮食,凭此,他一家四口人将何以度过大约半年的严冬和春荒?看来,沦为季节性乞丐是他惟一的活路,而作为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的领导者,他又不得不在社员们面前保有他的形象。他身不由己地扮演着双重角色:党的书记与乞丐,阳与阴,崇高与低贱。他必须恰如其分地处理此中矛盾。薛其让的办法精巧而又简单,他让妻子携两个孩子外出乞讨,而他本人则坐食全家的粮食,同时也可以身作则地动员他的社员坚守乡里。这样也就勉强地把他领导的一百三十人中的九十五人留在村中。

到了1977年初,徐、范二人走出古城的时候,事态显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党的基层干部撕去最后一层遮羞布,不仅公然加入了乞丐的行列,而且率众出游。既然党员干部可以去做叫花子,普通百姓的仿效当在情理之中。依中国农村党政合一的权力体系,其一呼百应的效果还在其次,他们更可以用自己的权利为叫花子们的乞讨出具“证明”。在这些证明上,要饭的理由颇能动人恻隐,或者说是偶遇天灾,收不抵食;或者说是缺少劳力,家境维艰。种种理由加上党组织的红色印章,也就使原来非法的乞丐具有了合法色彩。

从客观条件上看,党的基层领导者率队行乞实在是无法避兔的。以当日农村的贫苦,农民对生产又极少诚意,任何通达富有的政府,也不能对各种底层的问题都有周密了解和实际解救办法。凤阳县的领导者也曾一意改弦更张,制止社员外流。他们与不断扩大的乞丐队伍历十几年斗争而不懈,处事认真,一丝不苟,却始终未有所得。直到1977年2月,一些精明能干且讲究实际的官员终于懂得了,依靠伟大的精神和严厉的批判,解决不了世俗的问题。他们作为党的基本路线工作队,来到当时乞丐最多的庄许生产队,这显然是下层官员为响应党的号召而采取的主动行动。但是这个工作队本次下乡终于还是收起了大批判面孔,而以发放粮食的办法来阻止农民外流行乞,一度竟有奇效。可是在2月25日,工作队员们放假回城这一天,便又有十九个社员扬长而去。工作队未能制止这里农民的行乞,却终于明白了一个基本事实。这个小村的十六户人家九十一口人,当日存粮共计九百三十三公斤,平均每人大约十公斤,而且包括了大约一半的山芋干。以农村人口的粮食结构,纵使山芋可以十足地代粮食用,也只有半月口粮,而农家则需等到6月夏粮收获之时方有新的进账。即使能够按照他们的周密设计,忙时吃干,闲时吃稀,不忙不闲,半干半稀,又焉能以半月口粮度过四个月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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